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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是一门注重实务的科学,它体现的是报表操作者对合并理论的选择,也是“实质重于形式”这一会计原则在财务报表准则中的具体运用。合并报表反映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关系,从公司管理的需要和投资股东权益正确表达出发,将企业集团视同单一经济实体,汇总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表。从一定意义上说,读懂了企业编制的合并报表,也就是读懂了企业发展的未来。合并报表是建立在严谨理论上的现实选择,其目的是评价企业集团的营运状况,揭示资产合并后的现实价值。合并会计报表问题是当今国际公认的会计四大难题之一,而合并范围则是合并会计报表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不论是国际会计准则(IAS27)、美国会计准则还是我国的会计准则,都将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界定作为准则的重点;同时,合并范围研究涉及的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之间的控制权内涵,不但是控股公司和子公司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众多投资者与债权人关注的焦点。我国自1995年《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合并范围的有关规定一直在不断的变化和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企业间的联合、兼并和集团化发展己成为一种趋势。提供更加相关、可靠和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合并会计报表,迫切需要相关准则的指导。2006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完善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理论和实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看到,确定一个合适、合理、合法的合并范围不仅要求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研究合并范围判断标准,而且还需要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对合并范围相关的特殊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处理。相对1995年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2006年的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在完善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理论和实务上已经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因为在合并范围问题的各类相关研究领域存在着广泛的争议,影响到准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运用,因此在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确定上还存在着问题。本文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为研究对象,从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理论出发,通过对国内外有关合并报表范围规定的比较和分析,探讨我国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与合并报表合并范围相关的特殊问题。即,特殊目的实体合并问题,资不抵债超额亏损子公司合并问题,以及合并范围变动的相关问题。本文共由5个部分组成。第一章,引言。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结构。第二章,总论。界定合并范围相关的概念,阐述合并会计报表的三大合并理论,即所有权理论、主体理论以及母公司理论,分析其差异,并提出我国合并理论的选择。另外,综述了相关人士对合并会计报表以及合并范围的研究,为论文的下文做了铺垫。最后说明了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与会计信息的联系。第三章,合并范围判断标准的研究。本章从江山制药合并范围之争入手,通过比较国内外会计准则中“控制”的定义,提出自己对“控制”定义的观点。从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具体规定,即数量标准以及质量标准着手,对国内外的规定进行分析和比较,明确“控制”的数量标准的确定方法,即应该采用表决权比例的计算方法。最后,回到江山制药合并案例的讨论,对我国会计规范中对控制的质量标准提出了合理的改进建议。第四章,合并范围相关特殊问题研究。本章主要分析与合并范围相关的三个特殊问题。即:对特殊目的实体是否进行合并;对资不抵债超额亏损子公司如何合并;应对随意变动合并范围,防范企业盈余管理等。第五章,结束语。总结全文的主要工作,归纳了本文创新点,并指出了今后需要进一步开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