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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是在20世纪出现的一个重要概念。当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推动企业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时代潮流,已经开始逐步受到政府、社会和企业的高度关注与支持,履行社会责任也成为了时代发展对企业提出的必然要求。由于我国经历了一个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长期的转轨与调整时期,虚假出资、不正当竞争、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缺乏社会责任的企业行为大量存在,其中不少涉及到公共企业。众所周知,公共企业的职能不仅体现在社会财富的创造上,更体现在其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功能和社会秩序的维护上。所以,公共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本文从公共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背景和基本内容出发,对企业社会责任、公共企业社会责任等含义及其理论依据进行了明确的归纳与界定,从公共企业的主观责任、客观责任和消极责任等方面对公共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状展开分析论证,并从正式制度的安排不合理与非正式制度缺少支持这两个角度探究公共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制度根源。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讨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以提高公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共企业健康发展,从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共同进步。笔者认为,公共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指公共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不仅要承担经营行为的结果,更要突出公益价值和公共利益,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我国公共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主要由我国公共企业客观责任界定不清、主观责任意识不强和消极责任约束不严等原因造成,并具有正式制度约束和非正式制度支持方面的深刻根源。因此,强化公共企业社会责任,应重点从理顺政府与公共企业的关系、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非正式制度的作用这四个层面,采取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对策措施。总之,公共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反思不仅对我国公共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而且对于推进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借鉴意义。向和谐社会转型将是一个长期的演化过程,需要全面把握和处理好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的关系,发挥政府和其他利益主体的作用,改善我国公共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