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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错误是侦查学理论和侦查实践都无法回避的课题,但国内对侦查错误的研究还相当薄弱,表现为缺乏系统性研究,或基于法律错误方面,如刑讯逼供现象的遏制等;或是基于经验总结;或是研究某个阶段的致错因素,如侦查思维的错误等等。且对影响侦查行为的各种内在因素和驱动力没有加以重视。侦查错误的研究应当在一个统一的视角下加以整合。通过引入行为科学的相关理论可以更深刻的揭示侦查错误所出现的深层次原因。行为科学是以行为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群,它包含着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等诸多学科,在行为科学视角下,行为是一个价值无涉的观念,它通过实证主义和定量化的研究方法来解释和预测人类行为的相关规律。将这种方法运用到侦查领域则增加了侦查行为的可预测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更客观的认识侦查错误,更好的建立防错、纠错机制。而对于侦查实践部门来说,以行为科学为视角来研究侦查错误,可以为侦查人员个体和侦查组织提供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为规范和管理规范,从而在具体侦查工作中减少错误,提高侦查工作的效率。同时以行为科学为视角,还可以有助于侦查机关建立一套理性的绩效评价体制,纠正目前出现的“惟破案论”倾向。本研究共分为五部分,共42000余字。第一部分主要是侦查错误本体论,主要阐述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是侦查错误。第二,如何用行为科学来解读侦查错误,侦查错误的类型可分为事实类型的错误和法律类型的错误,侦查错误的致错因素可归结为个体性致错因素和组织性致错因素。第二部分是对事实类型侦查错误的分析。主要遵循由个体到组织层面的研究思路,同时由于事实型侦查错误的特殊性,侦查工具也即侦查科学化中的技术风险也是这一部分的重要内容。第三部分是对法律型侦查错误的分析。由于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基础,因此事实错误的致错因素当然的构成了法律型错误的致错因素,但是从行为科学来看,组织文化对法律型侦查错误的影响是深刻而又特别的,因此,基于组织文化来考察法律型错误是这一部分的重点。第四部分,在对侦查错误的致错因素进行分析后,这一部分提出了侦查错误的预防对策,包括事实型侦查错误的预防和法律型错误的预防。第五部分,提出了侦查错误的预警机制,这是一个全新的提法,主要介绍了侦查错误预警的方法和预警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