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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是我国金融整体体系至关重要的部分,它的独特隐蔽性和地下性一直让研究者为之着迷。作为我们金融体系最广泛最贴近众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为我国经济增长发挥着无可代替的作用。曾作为全国重要经济中心、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东北大粮仓,东三省在我国经济体系中是别具特色的一隅。建国后发达的资本积累,对民间金融的形成起到促进的作用。在老工业没落的背景下,中央提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近年来东三省展现出新的活力,散发出不一样的光彩。在这经济活力的背后,金融一直推动着投资,进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其中,众多的中小企业起到积少成多的功效,并贡献了近七成的GDP总量,而中小企业很少能从正规商业银行得到贷款,大部分资金来源除自筹部分都来自民间金融。最初积累得天独厚的东三省民间金融对经济增长究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是非常有研究意义的。首先,本文界定了什么是民间金融,包括其具体内涵和最基本的形式有哪些。而后分析了民间金融的优势何在,并从垂直和水平两个角度阐述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相互补充关系,以及它们如何共同构成了我国完整的金融体系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供给。其次,第二部分采用θ值法并对原计算公式进行改进,引入GI(政府购买)这一新的控制变量,FDI(外商直接投资)统计值改为本省本年度实际利用外资规模,使公式更加符合现实情况更加科学。以金融最发达、监管为严格的北京为标的城市,假设北京的民间金融量为零或规模很小可忽略不计计算出θ值。然后利用东三省的金融数据估算出各省的民间金融规模。进行对比分析发现辽宁省的民间金融规模最大,黑龙江省其次,吉林省规模最小。而且三省的民间金融在1997年到2009年间都是拥有一个共同的随经济形式变化的双高峰快速增长趋势。接着,在进行民间金融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前,必须解释的是民间金融(IF)与正规金融(FF)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系。通过四部门资金流动图可以发现理论上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都在为社会经济提供资金的同时,两者还存在互动。以辽宁省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IF对FF有显著促进作用,而FF对IF的影响并不显著,说明在当前金融体制下FF存在对IF的单向隔离,FF对IF的回流作用不明显。分析完IF与FF的关系后,本文通过估算测得的三省民间金融规模对本省的年度经济总量GDP进行实证检验回归发现,民间金融在辽宁省和吉林省对经济产出的增长是显著的,P值非常小效果良好。而黑龙江省的民间金融对经济产出的作用不是显著的,这可能与黑龙江省民间金融秩序混乱有关。另外GI(政府购买)的回归效果十分显著。而FF的回归不是显著的,这与正规金融的受益者为少数大中型企业而非众多的中小企业的情形有关。因为GDP的近八成为广大中小企业所贡献。结论是民间对经济发展的是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的,一个方式是直接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来促进经济发展,另一个方式是民间金融通过促进正规金融发展来间接促进GDP的增长。最后给出民间金融的发展建议,应给与其合法地位,给与政策支持,完善产权制度,督促民间机构自律。促进民间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