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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探讨秦汉时期血缘性宗族发展基本情况及这一过程与士人的相互作用。 在方法上,本文一方面利用新近出土的简牍材料,另一方面从文化视角重新审视传统文献史料,选取了几个具有典型意义的点,以点带面对上述问题展开论述,期望获得对这一时期宗族及当时社会进一步的认识。 “孝”作为血缘性宗族的基本道德逐步被全社会认可。《孝经》中有西周宗法制的痕迹,其对孝行的规定笼统、简单,《孝经孔安国传》则将孝置于一个庞大的宗族系统,对孝行的规定详细、具体,这是一个逐渐细致、强化的过程,《孝经郑注》则体现了在宗族发展到一定时期后士人对孝行所做的理性思考。从《孝经》到《孝经孔安国传》再到《孝经郑注》,代表了秦汉时期众多士人通过著书立说对“孝”作出的现实层面的解读。如果说三本《孝经》为孝的传播提供了社会基础的话,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士人则在努力使孝上升为国家的统治政策上作出了贡献。经过士人们的倡导和亲身实践,孝在社会各阶层被普及并被全社会认可。 作为史书记录宗族的载录方式与宗族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史记》、《汉书》、《后汉书》三著中人物书写部分的家世信息是一个逐渐强化、普及的过程:《史记》之列传部分很少有人物世系的记载;《汉书》的列传中记录的有世系的人群范围有所扩大,记录的世系一般是四世,偶有十几世;《后汉书》列传中有世系的人物更多,人物世系一般是八世,有的多达十几、二十几世。以上变化既体现了士人顺应宗族发展情况适当改进著述方式,也是宗族发展影响著者选取史料的体现。而处于宗族中的士人与其所处的宗族是一个互惠互利的共同体。作为史料来源的谱牒在两汉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其记录的人群逐渐下移至各级官员和普通士人。 构成宗族的基本单位的家室的地位不断巩固。家室既指居住的房屋,其格局是相对独立的一宇二内和楼院。家室又指以夫、妻、子为主的人,其主要关系为父子关系和夫妻关系。家室从前代的“家”演变而来,逐渐取代之又被广泛应用,体现了“人”的重要性。这一时期人的重要一方面体现在女户、偏妻等特殊现象,另一方面还体现在孝对象的转变上:由西周时期的神祖考妣、兄弟、前文人、宗室转变为父母,由宗德变为家德,施孝方式由宗族祭祀转变为现实生活中的顺、敬、养等。 作为宗族中“人”的因素,在宗族影响下,士人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当宗族发展过程中出现不良现象如“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与士人的理想不相适应时,便有人对此进行批判。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与宗族关系日益密切的过程中,士人内心又在追求一种精神上的独立和愉悦,游离于宗族之外。“朋友”一词的转变是这一现象的有力注脚:“朋友”的旧含义指非同胞的族兄弟,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所谓“昆弟世疏”是也。随着秦汉时期社会的发展,“朋友”被赋予了新的含义,指精神生活中的志同道合者,所谓“朋友世亲”是也。朋友的新含义是在士人的读书活动中产生的。在这期间,士人将朋友从旧有的宗法体系中分离出来,将其纳入到新的伦理体系中,即“五达道”之一。朋友间交往,讲求信、义,追求一种精神上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