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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捕获与封存技术(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CCS),是指将化石燃料燃烧过程中释放的二氧化碳收集起来,并将其储存于特定地点的一种技术,如将其储存于废旧的矿井和海底油气田等。是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展温室气体减排的主要技术手段,这种技术能够实现化石能源利用中二氧化碳的近零排放,为较短时间内大规模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战略性技术选择,有利于防止全球气候变暖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然而,当前这一技术在碳减排实践中面临了两个较为严峻的挑战,一是如何降低成本,实现商业化运作,一是如何规避其本身所具有的安全风险性(主要是环境影响)。为此,通过法律手段,促成其商业化运作及环境风险的规避,已成为世界各国碳捕获与封存实践的共识。这其中,美国在碳捕获与封存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也是率先对碳捕获与封存进行立法的国家之一,不仅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且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法律制度。中国在碳捕获与封存方面的实践,乃是晚近之事。2013年国家发改委正式下文将其纳入发展规划中。然而,在商业化和环境规避方面,尚未有正式的法律出台。毫无疑问,美国在碳捕获与封存方面的立法实践将有助于中国借鉴其经验教训,特别是有助于在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实现中国碳捕获与封存立法的科学化,进一步提高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能源安全双重挑战的能力。本文旨在通过对美国碳捕获与封存法律制度的研究,总结美国对碳捕获与封存的立法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碳捕获与封存制度设计的建议。首先,文章主要介绍了美国碳捕获与封存立法的历史沿革,指出碳捕获与封存立法是美国气候变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文章对美国碳捕获与封存立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并总结其特点,表明美国对环境保护和能源安全的重视;再次,文章对美国碳捕获与封存法律制度进行了评价,分析了其本身存在的优点和缺点;最后,文章阐述了中国碳捕获与封存技术规制的现状,通过借鉴美国碳捕获与封存法律制度的经验,对我国碳捕获与封存的具体制度设计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