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类来源于自然,需要适宜的生活环境及稳固的生存根基。
本文从当前全球性生态资源环境危机出发,探讨国际国内理论界对生态环境危机的理论缺失,试图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两相对立的思维方式,建构新的生态/环境伦理学,即人类社会生态伦理学。其着眼点和归宿是人类社会生态大系统的整体,而不再是片面的“环境”或易引起误解的“生态”。“人类社会生态伦理”概念,是对“中心”作了边缘化理解的结构性概念,是实现了人类社会生态大系统的内在统一的概念,更是一个涵盖“人自身”维度、“人与人”维度以及“人与自然”维度等三维度相统一的结构性概念。另外,“自然内在价值问题”是一个争论较多的问题,影响到人类社会生态伦理学的理论建构,所以本文详细论证了“自然不具有内在价值”这一观点。
本文在人类社会生态伦理学的构建过程中,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原则、核心观念、理论途径和目标模式。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价值导向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理论途径是在科学理解的“人性”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人的主体性,完善人的“类本质”及“类意识”,并从内在价值作为人的元价值的角度来重新理解内在价值问题;目标模式上,努力建构“人类社会生态文明”的目标模式。
本文认为“人类社会生态伦理学”在理论上具有科学指导意义和现实生命力,在实践中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