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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载的改革历程,就“改革”这一词汇表达出的历史感而言已不算短暂,这场改革带来的震荡与冲击也已远远越过经济领域之藩篱,造成我们思想观念、政治体制和社会整体结构的内在变动。制度变迁非中性研究是借用制度分析范式对我国转型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形态所表现出的特征进行的一项综合性研究。“非中性”是从货币理论借用到制度变迁范式的重要概念,它极富穿透力的为我们揭橥了转型时期我国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彰显了转型背后蕴藉的深层脉动。 在转型过程中,我国制度变迁并非始终遵循“帕累托最优”的改进原则,在现实中表现出一系列具有强烈非中性特征的事件与政策安排,正是这些事件与政策充分展示了制度变迁非中性的现实存在。通过对这些事件与政策的归纳和透视,使我们从整体上把握了制度变迁非中性的内在发生机制与其带来的现实社会后果。 我国的制度变迁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变迁过程中政府具有角色的双重性:由于政府角色的历史规定性、寻租的自利性和理性的有限性,它可能会造成变迁的非中性;由于其合法性、自主性和能力的需求,它又必须调控制度变迁的非中性。因此,政府既是造成我国制度变迁非中性的重要原因,又是调控我国制度变迁非中性的根本力量。 政府的角色双重性决定了政府肩负调控制度变迁非中性的重要责任。为有效调控制度变迁的非中性,政府必须承担起对社会基本正义的维护、公平博弈框架的建构、制度创新精神的激发、合理阶层结构的培育、公民可行能力的培养等诸多责任。在责任履行的路径选择上,政府要重塑其发展理念和角色定位,推动制度由政府强制性变迁向诱致性变迁转换,完善政府公共性财政体系的型构与转变政府职能,拓展政府制度整合框架,建构法治政府,培育公民社会和激发全社会的公共精神,以达到和谐社会建构之旨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