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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译性是关于翻译是否可能的根本问题,因此可译性不可避免地把我们引向翻译的本质。在漫长的翻译研究历史中,翻译理论家和翻译家一直激烈地就可译性问题争论不休。关于可译性的翻译研究可以分为理论和实践两个大方向,其中尤以实践吸引了更多关注。翻译家根据自身的翻译经验,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可译性问题,如意对意的翻译、对等翻译、功能翻译等,并从中得出不同的结论。不同的角度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对可译性的争论也一直在进行。然而,这些研究的观点都有一个大前提,即文本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意义,而翻译的任务就是要用另一种语言传达出这个意义。总结起来有三种观点:绝对可译性,绝对不可译性和相对可译性。本文试从解构主义角度来探讨可译性问题。解构主义是一种后结构主义思潮,对哲学、美学、文学、翻译等领域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解构主义的实质是颠覆或者解构西方传统哲学的基础,即逻各斯中心主义,以及在其影响下衍生出来的一系列二元对立。解构主义翻译理论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翻译理论,它并不提出任何描述性的或者规约性的翻译标准,也不关注翻译过程中的具体细节。解构主义翻译理论解构原文,却不是否定原文;而是跳出传统的翻译研究框架,更加关注文本以外的因素。解构主义者提出的许多概念挑战了传统翻译研究中的基本概念。根据解构主义理论,能指和所指并不是像结构主义者认为的那样仅仅是固定的一一对应的关系;意义不是从文本中提取出来,而是作为一种“语境事件”在具体语境中产生的。相应的,翻译也就不是要去传达一个先在的意义,而是延续本雅明的“纯语言”观点,以揭示语言之间的差异、促进语言的互相补充和发展为目的。解构主义的创始人德里达通过解构可译性、不可译性这对二元对立的概念,并提出其独有的一系列术语,如延异、踪迹、互文性,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可译性问题的一个新视角。根据解构主义理论,文本没有固定不变的意义,因此传统意义上的可译性概念(翻译以传递意义为目的)就被解构了。对于解构主义者来说,翻译在打破了传统的意义观之后,已经完全是另一回事了。翻译既是可能的,同时又是不可能的。并且,解构主义翻译观认为,翻译不仅可能,而且是必要的。这里的翻译已被重新定义为“可调节的转换”。译文是发生在新语境下的新文本,它在新语境中必然会产生新的意义,新的意义会不断补充、丰富原文,所以原文要依靠译文来存在、发展。而且,延续本雅明的“纯语言”观点,解构主义把翻译视作完善原语和目的语两种语言的途径。因此解构主义视角下的可译性已经完全跳出了传统翻译理论框架。解构主义视角下的翻译本质已经有了新的定义;译文和译者也在这种观点下得到了地位的提升。解构主义之后,翻译研究更加多样化,真正进入了一个多元的研究繁荣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