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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权利的实现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现代大学治理改革中必须完善的部分。本选题的主要目的是在现代大学治理的背景下,厘清教师与大学治理的关系,从而进一步分析国家、政府和学校在教师权利维护中应发挥的作用。本文通过分析现代大学治理理念和结构,认为现代大学治理必须以教师为主体、以学术研究为根本目的,才能让教师真正参与大学治理,发挥实际作用。经过梳理各国教育相关法律及大学章程,本文认为教师权利主要由教育权、学术自由权、民主权、专业发展权和申诉权五个部分构成。此外,从教师个人和社会发展角度,提出在当今环境下教师可发展的新权利形态,如人格尊严保障、辞职、社会服务和兼职等权利。权利能否得以实现是研究教师权利的目的,接着本文分析了我国教师权利实现的现状,认为我国教师权利实现方面有三项进展,我国教育政策法规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程度日渐提升、教师维权意识日渐增强;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教师学术权利自主性较弱、教师民主权利参与程度较低、教师权利救济制度不健全、教师职业发展无权利保障等问题。究其原因,本文认为是由于相关法律体制保障形式化、大学治理主体不明确权利行政化以及教师专业组织扁平化。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借鉴了美国大学在教师权利实现及维护的有效措施,一是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和保障机制;二是实施共同治理的大学治理模式,稳定教师在高校内部的权利和地位;三是教师组织向教师提供援助,帮助教师解决权利纠纷,并在支持教师专业发展上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在借鉴域外有效做法并结合我国现代大学治理现状,对我国教师权利实现和保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完善教师权利的立法保障,明确教师法律地位。通过健全法律体系,完善大学章程,畅通权利纠纷解决途径。二是优化大学治理结构,稳固教师主体地位。通过探索网络治理模式,落实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实现去行政化,并强化教师组织的作用,落实民主决策。三是树立主体意识,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从教师自身出发,树立主体意识,提升自我修养,增强学术认同感和使命感;同时,学校积极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但最根本的是要完善教师权利保障机制,实现教师与大学的良性互动,提升高校现代治理水平,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奠定强有力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