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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超声造影在肝癌射频消融治疗前、后的应用价值,利用时间强度曲线(time-intensity curve,TIC)进行量化分析,以提高射频消融治疗疗效,比较射频消融治疗前行超声造影与未行超声造影的治疗效果。 材料和方法: 1.研究对象2010年10月至2011年11月,住院的原发性肝癌患者61例(78个病灶),均符合经皮射频消融入选标准并接受超声引导下射频消融治疗:(1)病灶数目不超过4个;(2)病灶最大直径不超过8cm;(3)凝血酶原活动度大于50%,血小板数目大于50000/μl;(4)门静脉主干分支内无瘤栓形成,且无肝外转移。研究对象分为两组:(1)CEUS(contrast-enhanced ultrasonography)组:30例患者(38个病灶)RFA(radiofrequency ablation treatment)前均行CEUS检查;(2)对照组:31例患者(40个病灶)RFA前只行常规超声检查。两组病例的临床资料没有明显差异。 2.造影剂与仪器造影剂采用SonoVue。超声诊断仪采用PHILIPS公司生产的IU22。射频消融治疗仪应用美国Valleylab公司生产的冷循环超能射频肿瘤系统及冷循环射频电极。 3.研究方法 首先,两组均先用常规二维超声及彩色多普勒超声扫查肝脏,观察病灶的位置、数目、大小、边界及内部血流。 CEUS组常规彩超检查确定病灶可能位置后,切换至实时灰阶谐波造影模式,快速团注2.4ml造影剂(SonoVue)后,实时连续地观测病灶动脉相、门脉相及延迟相的灌注模式。当第一次注射造影剂后观察效果不满意或需要观察可疑的区域,则行第2次造影。根据造影结果设计射频治疗策略并行RFA治疗。RFA结束后20-40分钟左右,可再次重复造影,对消融不全病灶重复消融。对照组则参考常规二维超声或CT获得的信息确定适应证并行RFA治疗。治疗后采用常规超声、增强CT及(或)超声造影等影像检查进行规律性随访,至少随访3个月,增强CT作为判断肿瘤消融程度的标准。 4.CEUS定量分析方法 RFA治疗前、后均对CEUS组进行CEUS检查,后期将造影动态图像导入QLAB-ROI软件中进行分析,选择无坏死部分的肿瘤组织及同样深度肿瘤以远的等面积肝实质作为感兴趣区域,作时间一强度曲线得出定量分析结果,并记录相应分析数据。定量分析指标包括始增时间(Initialtime,IT)、始增强度(Initial intensity,Ⅱ)、峰值时间(Time topeak,TTP)、峰值强度(Peak intensity,PⅠ),增强速率(V1)、消退速率(V2)。 结果: 1.常规超声显示边界不清晰的肿瘤,超声造影后动脉期病灶的大小测值增大、形态变得更不规则、更清晰,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RFA治疗前行超声造影并对其中的10个肿瘤应用TIC进行量化分析,并与肝实质比较。结果定量分析指标中肝肿瘤的IT、TTP明显小于肝实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肿瘤部位的V1、V2均大于肝实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RFA术后定量分析术后肿瘤残留部位并与术后肝实质比较各参数,术后定量分析结果显示肿瘤残留部位的IT、TTP明显小于术后肝实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肿瘤残留部位的V1、V2均大于术后肝实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4.治疗后采用常规超声、增强CT及(或)超声造影等影像检查进行规律性随访,至少随访3个月,增强CT作为判断肿瘤消融程度的标准。CEUS组的肿瘤完全灭活率为89.5%(34/38)显著高于对照组70.0%(28/4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5.射频消融后即时超声造影坏死区没有微血管灌注,残余肿瘤有微血管灌注。随访观察中,坏死区均无灌注增强。 结论: 1.RFA治疗前行CEUS可以确认肝脏肿瘤的实际大小及消融治疗范围,更清晰显示肿瘤的大小、形态、边界、浸润范围及与毗邻结构的关系,为确定消融范围和选择肿瘤射频治疗方案的选择提供重要依据。 2.超声造影时间强度曲线的定量参数变化特征能定量分析反映肝肿瘤、肝实质、残留肿瘤之间的细微差别,RFA术前可以确定肿瘤的性质,RFA术后结合强度指标对于术后及时评价肿瘤有无残留、判断有无复发及随访有重要的意义,从而增强肿瘤的一次消融效果,降低肿瘤射频治疗后的复发。 3.CEUS在RFA术后能够及时较准确的鉴别射频消融引起的凝固样坏死和残存的肿瘤,可以鉴别消融治疗区域周边的良性增强,是评价RFA治疗疗效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