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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劳动在世界各国都有它的影子,但很多国家对于强迫劳动的法律规制却不尽如人意。世界各国有关强迫劳动方面的立法较为零散,整体上重视的程度并不是很大,很多法治比较发达的国家在规制强迫劳动的立法方面也并没有特别突出的成绩。近些年来,我国强迫劳动的立法日益受到重视,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中作出了用人单位不得对单位员工强迫劳动的规定,1997年《刑法》明文规定了强迫职工劳动罪,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强迫职工劳动罪进行了修改,将强迫职工劳动罪修改为强迫劳动罪。这一立法过程很好的体现出我国在强迫劳动立法上面逐步深化的进程。一直以来,国内强迫劳动的现象都是存在的,如今《刑法修正案(八)》为了更好地遏制这一罪行,从立法层面进行了完善,那么对于强迫劳动罪这一新罪名进行一个全面的解读就很有必要。本文拟对强迫劳动罪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既是在横向的与国外相关立法的比较中进行,又从纵向的强迫劳动罪的立法演变来进行,更是从对罪名的核心即构成要件方面来阐述。目的旨在通过从强迫劳动罪的概述、强迫劳动罪的概念与构成以及强迫劳动罪与其他罪名的界限研究这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与分析,使得对强迫劳动罪有一个更全面的理解与认识,并且对强迫劳动罪在我国司法认定当中相关的复杂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以期为今后强迫劳动罪的司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本文共分为三个大部分,主要内容分述如下:第一章,强迫劳动罪的概述。本章根据本文的写作需要对世界各国或地区的强迫劳动立法概况及特点进行阐述,并进一步对我国劳动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再通过对强迫劳动的刑事立法演进进行分析,为论述我国强迫劳动罪立法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作铺垫。第二章,强迫劳动罪的概念和构成。本章通过对强迫劳动罪的概念分析引出对其构成要件的解读,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强迫职工劳动罪修改的内容解读强迫劳动罪的要件内涵,总结出对于强迫劳动罪构成要件四个方面的认识:客体的辩证分析、主体的不作限定、客观行为方式的特定化、主观方面的直接故意性。通过这一章的分析为下文强迫劳动罪的司法认定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强迫劳动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研究。本章就是将强迫劳动罪的理论与实践相联系起来的一章,通过对强迫劳动罪与他罪之间的界限研究,为强迫劳动罪在今后的司法认定中提供一定的理论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