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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国际货运代理通常是在货物运输领域充当代理人的角色,而现代意义的国际货运代理,其工作内涵发生了显著变化、呈现出多元化和双重职能的特点。目前,世界各国有关国际货运代理及其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差别很大,也尚无一个统一的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公约,特别是我国,在国际货运代理方面的立法还很不健全,既无关于国际货运代理的专门法律法规,又未出台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也还未起步,这远远不能适应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快速发展。本文主要从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法律地位、责任范围以及风险承担和责任保险等方面,研究和探讨国际货运代理及其责任保险制度的有关法律问题。本文主要通过法解释学和比较法学的方法,从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和类型化着手,探讨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法律地位及风险责任,并把国际代理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的基础法理运用到国际货运代理上,从而构建国际货运代理及其责任保险的有关法律制度,同时,兼而探讨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保险制度。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主要介绍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类别及其<WP=3>服务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原为一种佣金代理,传统观点认为,国际货运代理通常是充当代理人的角色;现代意义上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和内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除了充当代理人的角色外,有时还以经营人的名义成为合同的当事人。目前,国际上对国际货运代理尚无—个统一的、可以被普遍接受的定义,各国对其称谓也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国际货运代理出现了由中间人向承运人的演变,其性质具有了双重性,即代理人身份与当事人身份。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非常广泛,按地域、授权(地区或业务)范围、权限、运输方式、业务项目性质、服务中所起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等,可将国际货运代理类型化为不同的类别。第二章“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及责任”,主要利用比较法学的方法,首先从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两大法系关于代理制度的比较着手,研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进而探讨国际货运代理的风险责任,以及实务中对其责任的限制与除外责任。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及其相应的责任,要根据具体事实和所属管辖权国家的法律而定。因过失或疏忽而要承担责任时,其责任限制和除外责任也有不同的规定。第三章“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则主要利用法解释学的方法,通过对保险法规范本身进行解释,归纳出责任保险的基础法理,然后,结合国际货运代理的特点,分析阐述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有关法律问题。国际货运代理应根据自己业务的性质、范围、责任之大小以及有关的法律,选择有限责任保险、完全法律责任保险、最高责任保险或者集体保险等适合自己的方式投保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第四章“建立和完善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首先从国际货运代理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客观需求以及国际货运代理规则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阐述我国建立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然后,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做法以及我国对国际<WP=4>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规定,提出建立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法律依据。最后,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具体业务实践,对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利用本文前几章对国际货运代理及其责任保险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提出我国建立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的原则及具体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