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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是社会经济补偿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的稳定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寿险业发展初期由于粗放的经营方式相对简单的管理手段,已经为我国寿险业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寿险业出现了一定的偿付能力问题;近年来,我国寿险业发展更加迅速,寿险产品创新层出不穷,但是并没有在发展中解决寿险业的偿付能力问题。2004年,中国人寿集团、太平洋寿险、新华人寿等三家寿险公司由于偿付能力不足,分别收到了保监会的监管意见书。寿险业偿付能力问题再一次成为寿险业的焦点。
对于偿付能力问题的解决,一方面需要保险监督机构对寿险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管,适时地发现寿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偿付能力问题,及时的敦促寿险公司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寿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的偿付能力管理,没有出现偿付能力问题的公司应该避免出现这种问题,已经出现偿付能力问题的公司则应该在发展中逐步解决偿付能力问题,从而实现我国寿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本文就是从寿险公司的角度入手,通过分析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特征,研究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额度管理问题。本文共分为五章。
引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目的和意义,以往国际国内关于偿付能力管理的文献成果以及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分析了我国的偿付能力额度的含义、确定方法及其合理性,并确定了我国偿付能力额度的管理模型。
第二章分别从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以及资产负债匹配的角度分析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的影响因素。
第三章介绍了我国寿险业的偿付能力现状,对我国寿险业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做出了剖析,并提出了我国寿险业将来可能面临的问题。
第四章从资产、负债和资产负债管理角度分析了一些基本的、目前适合于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的管理方法。
第五章介绍了两种国际上应用的比较广泛的寿险偿付能力管理的方法,一种是动态财务分析法,另一种是动态资本充足性测试,这两种方法既是判断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性的方法,同时也是偿付能力管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