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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世纪晚期,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建立了第一个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养老的责任从家庭到国家再到整个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迁过程。如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发挥着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解除了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在老年人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养老是人类社会文明的表现,是工业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之一。正是由于养老保险这些重要的作用,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严峻形势下,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养老保险新政策,对本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程度不同的改革。在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从现收现付制到基金制的结构性变革过程中,各国面临最大的挑战便是养老金的隐性债务问题。隐性债务问题解决的如何,关系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败,关系到政府在公共关系中的信誉,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成功的解决隐性债务问题是实现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重要任务。由于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是城镇企业职工,所以本文所涉及的养老保险均指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文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了隐性债务的概念及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产生的原因和规模。通过例举不同学者对隐性债务概念的诠释,来对照比较他们的异同,从中归纳出隐性债务的共性。通过对人口老龄化、单位、制度等因素的分析,来追寻隐性债务的来龙去脉,为更好的研究隐性债务问题,做好准备。
第二部分是全文的重点。这部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隐性债务的危害;运用社会政策理论对隐性债务的责任主体进行理论分析;通过实际的政策执行情况的研究,提出了立法、做实个人账户、优化政策体系的建议,对隐性债务进行了实证意义上探讨;通过对代际公正理念的阐述,进一步分析了国家承担隐性债务责任的必要性,透视出公正对待老年人、发展代际合作的必要;最后,通过比较国际上引入个人账户的国家所产生的隐性债务问题,来对比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模式属于那种类型和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严重程度。
第三部分,介绍了隐性债务的解决途径。重点是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来弥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并分析了此方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另外,通过对我国税收情况的分析,讨论了开征养老保险税的利弊,提出开征一些有利于解决隐性债务问题的税种作为参考。最后,介绍了拉美国家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一些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其对我国解决隐性债务问题有利的方法。
第四部分,主要是总结本文的理论及现实意义、不足、创新及需要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