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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制度演变于十八世纪的瑞典皇家监察官制度。香港于1989年设立香港申诉专员公署。该公署致力于通过受理并调查公民对政府部门的投诉来促进政府公共行政的公平与透明、防止行政机关的权力滥用、纠正和防范不良行政,以及提高香港政府部门的服务质量,并同时维护公民的合理与合法权益。本文通过效率、质量和效果等绩效指标对香港申诉专员制度进行绩效测评,发现香港申诉专员公署是一个提供高效率和高质量服务的公营机构。本文认为申诉专员和被投诉的政府部门之间的商讨式的互动也是保障前者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此外,本文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展现了香港申诉专员的独立性、较高的调查权以及其与政府部门的互动性这三个因素在其工作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