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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古以来都是依靠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方式来解决各类社会问题,志愿服务也带有明显的政府主导色彩,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主导型志愿服务也将面临转型或改进。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管理模式难以奏效,政府应该尽量把权力过渡给社会,让群众自觉地团结在一起去解决社会问题。我国正处于战略发展的重要时期,以政府为主导的志愿服务活动受社会志愿服务机构和自组织的影响,政府的主导作用也相对减弱,呈现出志愿服务组织的“裂变”与“联盟”等这类新现象,政府也逐渐向培育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园丁”角色而转变。为了更好的明确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大方向,正确发挥志愿服务机构在社会公共事务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十分必要。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重新定位政府主导型志愿服务活动中政府的角色和地位,保障志愿者权利,扩大公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范围,推进社会对于志愿服务活动的理性认知,力求呈现中国志愿服务发展的制度框架。通过梳理政府主导型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情况,以潍坊市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潍坊市政府主导型志愿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模式,制定完善我国政府主导型志愿服务活动的政策和措施。通过重新定位政府在志愿服务中的作用,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也进行了重新的调整和安排,旨在推进潍坊市政府主导型志愿服务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通过本文的研究,为政府、社会、公民该如何协调一致,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提供了一定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了三方共筑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新时期公民道德水平的提升和拓展开辟了新的路径。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法,对本文研究的相关理论、概念进行了梳理,对其中一些概念进行了重新的界定和分析,通过文献研究法,归纳、提炼了志愿服务活动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总结分析了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主导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经验,作为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实证依据。其次,本文采取对比分析法,比较了我国政府主导志愿服务活动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差距和差异化,通过对比发现我国政府志愿服务活动发展过程所面临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总结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和运作模式,完善自身的管理和运作机制,利用对比分析法,为我国政府指导志愿服务活动更好的自我完善提供了可行之路。最后,本文还采用了个案研究法,选取了特定的研究样本,方便作者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统一的社会体制,全国各省市的志愿服务活动存在一定的共性和普遍性,选择某一特定对象,可以对本文的研究问题进行更加细致入微的研究,得出的研究结果和结论,对于其他省市的政府主导型志愿服务活动也具有一定的适用性,通过此种方法,我们可以将研究成果推广至其他各省市,以此推动我国志愿服务活动的进步和发展。本文通过研究,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进行了重新的调整和安排。针对潍坊市政府主导型志愿服务活动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第一,完善政府主导型志愿服务活动模式;第二,促进政府角色的转型,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发展方式;第三,拓展政府主导型志愿服务的范围;第四:倡导政府主导型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理念,促进群众团结自发地从事人道主义活动,不仅可以减轻政府负担,又能调动全社会的优势资源。本文主要从政府的角度研究了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优势互补,促进我国的人道主义精神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推动潍坊市乃至全国的志愿服务事业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