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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反垄断执法机构作为研究对象,立足于我国立法、执法现状,分析我国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上存在的不足。同时,通过介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制度,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发达国家的共同特点及在立法、执法中积累的经验,以启示在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上应当考虑哪些因素,创设一个什么样的执法机构,才能使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更合理。 本文主要使用比较分析法、实证研究法,根据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现有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分析和总结。再通过与外国制度相对比,探寻我国与外国制度设计上的不同,从而找出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存在的缺陷,反思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制度设计。本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本文引言部分具体包括该选题的选题意义、文献综述、本文的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 正文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章追溯了反垄断法的产生和发展历程,介绍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变化过程,分析影响其设置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环境及其它们之间的联系。第二章根据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现有规定,找出反垄断执法机构存在的弊端,分析其背后的深刻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完善其设置。同时,肯定原有制度的合理性,分析影响其设置的社会、经济、政治等因素,使我们更深刻的了解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相关问题。我们只有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问题,才能在该机构设置上做到更好。第三章以美国、德国、日本等三个国家的设置模式为典型,分别详细介绍其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状况。在反垄断执法机构产生和发展阶段,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对其产生了深刻影响。同时,反垄断执法机构还受到战争、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上,介绍这三个国家模式的方式不同,目的是要详细介绍这种机构设置的前因后果、形成机制等方面,以展现其特点。我们可以看到,这三个国家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上各有自己的特点,我们应当审慎地分析和研究,以期能够从中吸取精华。第四章在介绍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现状和国外三个典型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状况之后,再提出完善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想,并考虑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的过程中应当从哪些方面去做,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应当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最终认为,要完善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不仅要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相应的权限,还应当确立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最大程度地发挥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功能。完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不仅是反垄断执法实施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完善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