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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新机制和新方法,近年来已被中国各级地方政府日益广泛地实践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多个领域,逐渐成为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为了履行服务社会公众的职责,通过政府财政向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支付费用,用以购买其以契约方式提供的、由政府界定种类和品质的全部或部分公共服务,是一种“政府出资、定向购买、契约管理、评估兑现”的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政府购买服务源于西方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并从20世纪80年代起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得到普遍运用。基于新公共管理主张、治理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与社会化,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上引入了市场机制和合作机制;同时,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的新方法,向我们展示了公共财政效力最大化和公共服务优质化的新途径。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中国正呈现方兴未艾之势,特别是在养老服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就业服务及其他各类专业服务领域得到日益广泛地运用。在推动中国地方政府建设、增加社会福利供给、发展非营利组织、拓展公共服务的方法与手段等方面,政府购买服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相应地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在理论探讨和实践评价的基础上,本文从分析与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规律入手,通过对行为主体、行为方式、行为对象和行为目标等行为要素的研究和分析,来回答“谁来购买、向谁购买、怎样购买、购买什么”和“为何购买”的问题;通过结合实证的行为模式研究,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受益对象的确定、购买方式的选择、质量控制及评估方式进行了探讨。接下来又进一步从研究中国地方政府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影响因素着手,从动力来源、供给机制、主体培育和管理专业化等几个方面展开了分析和探讨。在前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对推进中国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路径,结合实践提出了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建立政府购买的有效供给机制、积极培育非营利组织、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的建议。本文无意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全景式和全方位的探讨,而是希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系统化、规范化研究的尝试,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应用研究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本文从政府购买服务的历史背景和理论探讨入手,梳理和分析了中国各级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经验、成效与不足,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的研究问题。通过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要素和行为模式的研究与分析,探讨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规律;并在分析政府购买服务在中国推行的影响因素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改进建议。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开头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结尾是想表达这样一个信息:无法结束的是人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