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长时期的高速增长,产业竞争力和科技发展水平日益改善。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伴随着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等隐忧。为应对这一发展困局,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制定了相关环境规制政策(如环境保护税、环境治理投资等),要求在节约资源、维护生态的前提下保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而外商直接投资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元素,无疑会影响经济绿色转型与发展目标的实现,如何在现有环境规制下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经济绿色发展、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成为重要议题。现有研究在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时很少考虑环境规制的作用,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基于环境规制的视角,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以及环境规制对二者关系的调节效应。这对于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者准确把握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及实施效果,合理评估外商直接投资可能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客观评价环境规制在外商直接投资影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中的调节作用具有一定启示意义。为此,本文以我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除西藏和港澳台地区)为研究对象,采用动态面板模型系统GMM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并着重探讨环境规制对二者关系的调节效应。具体而言,本文首先基于垄断优势理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外部经济理论和波特假说,以及可持续发展与环境技术等相关理论,阐述了外商直接投资在推动经济绿色转型、提高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通过资本积累机制、技术溢出机制、技术转移机制以及污染抑制机制等传导途径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影响。进一步,结合“倒逼”企业技术升级、正向鼓励与负向惩罚作用以及污染筛选原理,从外部影响的角度探讨了环境规制对外商直接投资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其次,本文测算了我国各省市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并将其分解为绿色经济效率(GEC)和绿色技术进步(GTC),更加细致地分析了我国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现状和特征。此外,考虑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规制强度的异质性可能影响外商直接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关系,本文还研究了不同区域条件下外商直接投资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影响和环境规制对二者调节效应的差异性。为了使研究结论更可靠,本文在考虑内生性问题基础上通过替换核心解释变量、调整考察样本期以及重新测算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方法对实证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1)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产生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携带的技术转移和技术溢出效应能够显著提升我国的技术水平,优化企业生产流程,从而减少了相关资源的消耗,有力地提升了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引进外资门槛的不断提升,外商直接投资的正向推动效应超过负向抑制效应,因此整体而言,外商直接投资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表现为显著的促进作用。分区域来看,外商直接投资主要促进了东、中部地区省市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而对西部地区的促进作用不显著。(2)环境规制对外商直接投资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之间的关系具有正向的调节效应,即环境规制强化了外商直接投资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可能的原因是,环境规制进一步提高了外国投资者的进入门槛,拥有筛选外商投资的作用,减少了仅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外商投资进入;同时,适当的环境规制会“倒逼”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和升级,从而充分发挥高质量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3)环境规制的调节效应在经济较发达的区域更为显著。具体来说,我国东部地区环境规制对外商直接投资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二者关系的正向调节效应最为显著,中部地区的调节效应次之,而西部地区的调节效应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东、中部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较大,环境规制通过法律手段纠正污染偏好行为的手段更加广泛,能够有效地限制外资企业的肆意扩张与资源滥用,而环境规制所带来的成本上升会使污染密集型企业被迫退出市场,由此提升了该地区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而且,由于东部地区的企业生产理念相对先进,人力资本水平相对较高,政府能够提出更有针对性地的环境规制政策,从而使得环境规制对外商直接投资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更为显著。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政府部门应充分重视和评估吸引外资、技术引进与技术消化的重要性,协调相关产业链的城市化布局,充分发挥外商投资的技术转移与技术溢出效应。同时,对引入外资的相关优惠政策适时调整,降低外资引入带来的环境资源恶化,最大程度上发挥外商直接投资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2)政府部门应该稳步推进环境规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将国际资本流动的效应纳入其中,实现环境规制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筛选”,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朝绿色可持续的方向流动,充分发挥环境规制对外商直接投资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关系的正向调节作用。(3)政府在制定和调整外商投资政策与环境规制政策时,应考虑相关政策的导向性与针对性,充分权衡区域的异质性特征,针对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制定适合当地发展水平的外商投资政策以及环境规制政策,更好地提升地区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实现区域经济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