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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技术作为现在发展最快和最富有活力的技术领域之一,已成为信息产业的基础。知识产权对集成电路的保护是其得以不断发展的动力,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和欧盟等都对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做出了立法保护。放眼当下,研发更先进的集成电路已成为各国厂家关注的焦点,完善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保护也成为各国政府所关注的重点课题。在这样的大形势下,我国为了经济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升,这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制度的完善,于是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门立法便在此背景下得以产生。为了使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得到有效保护,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进行技术的不断创新。2001年3月28日,国务院在第36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并于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几乎与此同时,2001年9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条例实施细则》,并在2001年10月1日起予以施行。目前我国就是通过以上这两个法律文件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进行专门的立法保护。然而经过十多年的司法实践,《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所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基于我国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有待通过立法完善加以解决。本文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保护研究为题,应用比较分析的手法,分别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目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立法现状、保护模式和完善建议等方面进行研究。具体而言,本文的逻辑思路和行文结构如下:本文首先描述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一般特征,并结合司法实践,对运用著作权、专利权或相关商业秘密保护布图设计时存在困难的状况加以论述,试图说明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难以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加以有效保护,以及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门立法保护的必要。其次,本文通过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的比较法考察,重点介绍了美国、日本和欧盟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保护。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总结了美国、日本和欧盟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保护的不同,分析了其中的利与弊。再次,通过对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现状的详细描述,结合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典型案例的仔细分析,指出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对司法实践中所产生问题的深入研究,对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的立法提出完善建议。着重阐述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过于概括,定性多而定量少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议分别从程序法和实体法两个方面进行完善。同时,建议提高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立法的位阶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