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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真人秀节目,顾名思义,是节目内容围绕“人”展开,并以“音乐”为传播内容的特征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产品。2005年以后,中国音乐真人秀节目快速发展。现象级节目频频出现,使音乐真人秀节目在大众文化领域逐渐有了一定的影响力。从“青歌赛”时期的初步摸索,到“超女”时期所引发的全民狂欢,中国音乐真人秀完成了从“0”到“1”的发展进程。从“好声音”时期对大众文化的多维度影响,再到以《中国有嘻哈》等节目为代表的“网综”时期的小众文化大众化进程,进入互联网时代的音乐真人秀节目无论在节目模式还是节目内容上,都显现出了与过去有所不同的特性。在不断引发大众热议的同时,音乐真人秀节目凭借媒介产品的特性,通过媒介的信息传播渠道,参与大众文化的建构,其节目内容逐渐对大众的审美趣味产生影响。媒介产品作为媒介的生产物,具备信息产品的特征。媒介产品在大众文化领域的出场是通过传播媒介的信息渠道完成的。我们认为,某一媒介产品的每一次演化,可被看作是其所依靠的传播媒介对所传输信息的思考与筛选与伴随媒介发展而来的受众话语权提升共同作用的结果。流行音乐的传媒依赖性使其的传播大部分时间需要依赖媒介产品作为载体,并在传播过程中被当前强势的媒介影响产生形态、内容、趣味等方面的变迁。音乐真人秀在大众文化领域的信息输入所引发的一系列文化现象,是借由媒介发展过程中受众不断提升的参与度而共同激发。在时间推移中,音乐真人秀节目助推了中国流行音乐审美趣味向平民化、日常化、多元化等方向发展的趋势。本研究以音乐真人秀节目为讨论中心,探究媒介产品在流行音乐审美趣味的变迁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与所起的作用。我们将音乐真人秀节目大致分为四种节目类型。同时,将2005年及以后出现的中国音乐真人秀节目依照现象级节目的出现分成三个阶段:“超女”时代、“好声音”时代与“有嘻哈”时代。随着后现代文化思潮愈演愈烈,流行音乐内容及大众审美趣味均呈现明显的再消费与再解构趋势,音乐真人秀节目近年来的演化趋势与此是相适应的。我们认为,在音乐真人秀节目的发展过程中,伴随媒介发展而来的话语权转移使在流行音乐文化领域内的受众话语权不断提升,受众审美意识的觉醒与释放,让中国流行音乐审美趣味在媒介与受众力量的博弈中不断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