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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反言是一项起源于英美法系的重要的法律规则,现已贯穿于不同领域的法律关系之中,在英美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禁反言在英美法系的诉讼法中形成了诸多具体的规则,有力地规制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并且深入影响了判决效力制度的构建,维护了诉讼程序的安定性和法庭裁判的整体一致性;在大陆法系中,禁反言被视为诉讼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具体表现形态,但英美法系的禁反言又表现出了不尽相同的表现形式,同时英美法系独有的间接禁反言的理念也以争点效的形式影响了大陆法系的判决效力理论。本文从英美法系禁反言的内涵和发展渊源入手,细致梳理了诉讼法视角下的形态各异的禁反言规则,着重阐述了诉讼禁反言中较为典型的间接禁反言规则的具体适用;阐释了禁反言对判决效力理论的影响,比较分析了禁反言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关系,进而对间接禁反言理念进入到大陆法系理论体系的契机和合理的定位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第一部分考察分析了禁反言的起源和发展,文章认为禁反言起源于证据规则,伴随着衡平法的兴起而发展完备于诉讼法领域;禁反言最基础的涵义是对禁止当事人对其自身行为或者法庭确认事实的否认;从禁反言规则在司法中加以适用的角度,禁反言可以定位为一种诉讼法的基本规则。第二部分从诉讼禁反言早期的基本类型着手,阐释了三种最为基本的诉讼禁反言规则:契据禁反言、行为禁反言和记录禁反言。进而通过考据和论证,细致梳理禁反言的发展的脉络,禁反言发展至今产生了两种典型的禁反言规则,裁判上的禁反言和间接禁反言,本文对其进行了着重的探讨。裁判上的禁反言是确保同一个当事人在前后不同诉讼程序中的态度、立场或者陈述是一致的;间接禁反言则是指在第一个诉讼中已经充分辩论并获得法庭结论的争点,在第二个诉讼中法庭将会排除对该争点的再次争讼。第三部分阐释了禁反言规则对民事诉讼中其他理论的相互影响和协调。一方面,阐释了禁反言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关系。大陆法系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实现对当事人和对法院等多方诉讼主体的规制,而英美法系的禁反言则一般局限于规制当事人的诉讼行为;禁反言在大陆法系被视为诚实信用原则一种表现形式,英美法系的禁反言规则以其丰富性超越了这一范围。另一方面是禁反言与对判决效力理论的协调。由判决禁反言衍生的禁反言规则,与请求排除规则共同构成了英美法系判决效力制度的两大组成部分;间接禁反言与大陆法系既判力扩张理论、争点效理论在赋予判决理由某种拘束力上具有一致性。第四部分针对间接禁反言以争点效理论的形式进入到大陆法系,文章分析了其发生的契机和存在的合理性,并认为将间接禁反言进入大陆法后,可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理论根据,并将争点效定位为一种判决的制度性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