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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状况,特作此研究。 灵活就业是我国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的一个与国际上广泛采用的“非全日制就业”“非正规就业”相对应的概念。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下,我国面临的就业形式十分严峻。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国有企业改革使得大量职工下岗失业,二是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三是每年规模庞大的高校毕业生。而随着我国传统的“计划安置就业”制度的瓦解,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也有所松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灵活就业,城镇灵活就业群体的规模也日益扩大。 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以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为基础,没有专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制度。近年来,随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问题更显突出,成为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急需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建立适应其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与企业正规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互相衔接,以解决他们的养老待遇问题,实现和谐社会人人老有所养的目标。 所要建立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既要实现与现行制度的衔接,又要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满足其需要,使灵活就业者享有与正规就业者同等的权益;是一种既能适应灵活就业者的低缴费能力又能保障社会养老保险长期收支平衡的制度模式。 本文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现行政策进行介绍的基础上,总结其养老保险参保状况和发展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借鉴国内实践和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综合政策建议,包括制度构建的原则,具体的实施办法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以此希望完善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增强其合理性和有效性,为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政策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