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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通过向管理者过渡一部分公司股权,将管理者转变成为公司的所有者,有助于调和管理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差异,从而缓解委托代理问题,提高公司业绩。虽然股权激励在发达国家的实践获得了巨大成功,但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有待发展成熟,股权激励的相关配套设施陆续出台,股权激励对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的巨大潜力尚待发掘。考虑到我国特殊国情,股权激励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引入中国起,就引起学术和实务各界的普遍关注。尽管股权激励相关研究不胜枚举,层出不穷,但从实施股权激励是否影响公司业绩、到股权激励契约设计中的类型、有效期和强度等三个要素怎样影响公司业绩这样一个完整的逻辑框架进行研究还比较少,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内生性影响,本文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稳健性检验。本文研究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影响,考察股权激励可否在我国这样的新兴市场发挥作用,实现企业价值增加;通过研究股权激励契约要素中的类型、强度和有效期等三个要素如何影响公司业绩,合理设计股权激励契约方案,以促进股权激励在实务界发挥应有的作用。以期为我国股权激励实践提供参考借鉴。本文主要探究两大问题:第一,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是否影响公司业绩;第二,股权激励契约设计中的类型、强度和有效期三个要素如何影响公司业绩。本文内容具体包括如下六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阐明选题背景和意义,以及研究的内容等研究导入部分。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从整体到要素的顺序,就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股权激励各契约要素与公司业绩的关系梳理、总结和评述国内外相关文献,寻求本文研究切入点。第三部分是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激励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分析梳理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整合现象与理论提出本文提出的四个研究假设。第四部分是研究设计,根据所提假设进行实证设计,具体分为样本选取、数据选取、变量定义、模型设计四个部分。第五部分是实证分析,基于上述研究设计,检验本文所提假设,先后进行描述性统计、变量相关性检验、多元回归分析、稳健性检验。第六部分是结论与建议,归纳总结研究结论,针对实证结果提出建议,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本文研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即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提高公司业绩。(2)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是否为业绩型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没有显著关系,即股权激励的类型与公司业绩没有必然关系。(3)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有效期与公司业绩没有显著关系,即股权激励的激励时间长短与业绩没有必然关系。(4)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强度与公司业绩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即股权激励的强度越大,公司业绩越好。此外,本文还提出增强资本市场建设,优化股权激励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企业树立健全股权激励理念,进行股权激励实践;进行股权激励契约设计时,强调对股权激励本质的理解;进行股权激励契约设计时,注意股权激励契约以外的其他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在股权激励契约设计中,关注股权激励契约强度的考量等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下两点:第一,采用由整体到要素,由浅入深的逻辑顺序,完整检验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即先检验是否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再检验实施股权激励的类型、有效期和强度等三个重要方面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第二,考虑到股权激励的内生性影响,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稳健性检验,确保实证结果的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