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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实施犯罪、产生并遗留犯罪信息的领域。犯罪现场分析工作完成质量的高低是决定公安机关能否有效成功侦破案件的关键。当前,我国仍处在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期,社会安全形势复杂而严峻;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侦查破案的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与挑战。犯罪日益智能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特点,要求公安机关不断丰富打击犯罪技术、不断优化业务工作体系,而当前公安机关在犯罪现场分析工作中体现出来的过多依赖办案人员经验,科学性体系化不足、碎片化零散化突出等实际问题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实战需求。 针对这一突出现实问题,本文提出利用复杂系统观重新审视犯罪现场分析过程,并融合各种影响因素搭建犯罪现场要素演化模型、揭示犯罪现场分析的特征规律。犯罪现场本质上属于开放的复杂社会巨系统,面临巨大的时空不确定性、犯罪行为复杂性、犯罪动机多样性等特征,这导致了犯罪现场分析人工模型与真实物理犯罪现场之间的巨大“建模鸿沟”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首次提出基于ACP2方法的犯罪现场平行系统,并提出自底向上的人工犯罪现场构建方法;在此基础上,设计、实现了人工犯罪现场分析系统,并对提出的犯罪现场行为模型进行了计算实验与评估。基于平行系统的犯罪现场分析研究为解决新形势下公安侦查破案新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与实践支撑。 论文的主要成果如下: 一是建立了复杂犯罪现场的科学分析体系。基于复杂系统理论与方法,在归纳并总结犯罪现场客观构成要素及其演化规律的基础上,提出将犯罪现场视为一种开放的复杂巨系统。首先,全面分析了犯罪现场客观要素及分类,通过构建客观要素演化规律逻辑体系、客观要素演化推断规则揭示出犯罪现场要素演化规律。其次,揭示了开放的复杂社会巨系统研究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是存在巨大的“建模鸿沟”,进而利用犯罪现场客观构成要素及要素演化规律构建人工犯罪现场的知识、规则和模型。该创新点为构建基于ACP方法的犯罪现场平行系统提供了规则设计、知识推理和模型构建的基础,在优化物证鉴定证据层级模型、犯罪现场物证溯源分析、犯罪现场痕迹物证应用决策分析模型构建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 二是设计了基于ACP方法的犯罪现场平行系统及其基本框架和主要建模方法。鉴于犯罪现场这一复杂社会巨系统具有不可知、不可分特性,传统的依赖刑侦人员主观思维的分析方法已无法适应信息时代打击犯罪的实际需求。通过引入ACP方法,提出利用自底向上的多智能体建模方法构建人工犯罪现场;同时综合考虑犯罪人和被害人的行为、心理因素及社会网络等复杂因素,对犯罪现场进行计算实验。人工犯罪现场及代理系统以数字化的形式承载实际犯罪现场的各种现场痕迹、物证状态、当事人行为互动及相应物证的检验结论等信息,可用于描述犯罪人、犯罪现场和犯罪过程的各种功能和状态;计算实验可有效计算并预测不同社会情景下犯罪现场可能出现的不同形态。该创新点使人工犯罪现场成为刑侦指挥决策行动的“知识库”和“试验场”,为侦查指挥决策提供科学有力的支持。 三是构建了人工犯罪现场主体的时间和空间两类行为模型,通过对动态行为模型的计算实验及评估验证了人工犯罪系统的实用性。多角度分析静态社会场景、社会关系以及犯罪现场主体动态行为交互特征,在使用真实案例数据对模型参数进行标定的基础上,构建了故意杀人行为的时间和空间模型。以部分故意杀人真实案例数据作为评价标准,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开展计算实验及评估,验证了人工犯罪现场主体行为模型的可靠性。计算实验结果表明,模型对实际犯罪行为具有较好模拟、计算与评估效果,为犯罪现场平行系统的实际应用奠定了良好的现实基础。 四是提出了人工犯罪现场分析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方案,并构建了可用的原型系统。基于犯罪现场系统外部逆向侦查结果及行为模拟正向推演分析结果,搭建人工犯罪现场分析系统的基本体系架构,并结合犯罪现场分析系统特点设计I/O数据及存储格式以及各Agent之间的通讯与交互机制,可有效建模现实复杂犯罪现场、行为主体及其社会关系,为犯罪现场分析实现从定性到定量分析的飞跃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工作。 犯罪现场分析是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关键环节。本文以复杂系统理论为指导对犯罪现场进行了重新分析和审视,首次构建了基于ACP方法的犯罪现场平行解析体系及人工犯罪现场分析系统,在科学化分析复杂犯罪现场中具有重要应用。本文开展的研究在公共安全领域特别是犯罪调查领域是开创性的,也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开拓犯罪现场分析的理论视野,并在实战实务中发挥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