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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以良心自由为切入点,探究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思想。就结构而言,在扼要交代相关的理论背景以及研究动因之后分为三章。第一章对良心自由进行了一般性的分析,澄清了良心自由的根本内蕴在于个人主体性,它之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权威的理念,它之辩护的根本支撑在于某种认识论基础上的功利或者权利。第二章首先简要总结了《正义论》如何通过原初状态的设定而辩护了绝对的良心自由,进而通过辨析围绕《正义论》的广泛争论而澄清了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试图包容社群主义的根本转向,在此基础上详尽梳理出《政治自由主义》辩护良心自由的进路,即以公民理念为枢纽,以理性的/合理的区分为内在维度,通过蕴涵在一系列理念中的二分而明确良心自由的地位和意义。第三章转而剖析政治自由主义之于良心自由的辩护是否彻底成功,通过阐述公共理性的压迫性、政治社会的善的优先性以及政治言论自由与良心自由的龃龉,表明了政治自由主义体系中良心自由实乃处于某种险境。它反映了政治自由主义由于追求理论包容度而产生的一个内在张力,这个张力在自由主义者看来,将会导致某种不可接受的后果:权威的幽灵重新游荡于令人敬畏的理性光芒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