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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传统的国家——社会一体化格局逐步瓦解,国家——市场——社会三元分立的格局渐显雏形。在城市,改革推动了“单位制”的解体,大量的“单位人”转变为“社区人”,社区成为城市人们生存发展的重要场所和实现社会整合功能的基础单元,“社区制”也逐渐成为新型的社会整合模式并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实现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今,国家相继实施了社区服务、社区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的重大战略。随着城市社区发展的推进,我国社区民间组织作为一种新型的社区建设力量蓬勃兴起。在社区发展过程中,我国社区民间组织经历了一个从少到多、从弱小到壮大的阶段性成长历程。当前,社区民间组织通过提供社区服务、参与社区建设、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在社区发展中扮演起“助推器”的角色。 在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时期,社区主体的构成包括政府、社区居委会等体制性力量和社区居民、企业等体制外力量。社区民间组织由于数量少、与社区主体互动不足、功能有限、影响力弱等因素的制约,其并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区主体,虽参与社区发展却始终游离在社区主体结构之外。随着社区发展进入和谐社区建设时期,逐渐成长壮大的社区民间组织一方面积极发挥自身功能,另一方面逐渐与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企业等社区主体产生了互动,并在互动中培育起信任。信任推动着相关各方合作行动的达成与实现。社区民间组织在基于信任的互动中与政府等社区主体走向合作共治,共同参与社区事务治理。社区民间组织与政府等社区主体合作共治的实现表明我国社区民间组织已经成为与其它主体平等互动的社区主体。这样,我国社区发展中“政府——市场——社会”的多元主体结构基本形成。 本文以政府主导下的中国社区发展实践为主要背景,梳理了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等不同社区发展阶段的政府社区管理理念及政策,展示了在不同的政府社区管理理念及政策指引下我国社区民间组织所经历的从少到多、从弱小到壮大的阶段性成长历程;然后以南京市协作者社区发展中心的具体运作实践为个案,揭示社区民间组织与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企业等社区主体之间从培育信任到合作共治的互动关系;在论证了社区民间组织已成为社区主体这一事实的同时,得出“我国社区发展中多元主体结构基本形成”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