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拆迁越来越多。由于关系到政府机关对本地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宏观规划,也关系到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利益的平衡和保护,在拆迁法律关系中,政府、拆迁人、被拆迁人三方的行政、民事法律关系纵横交错,都有自己的期待。因此,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规范他们的行为十分重要。
2004年的修宪以及2007年《物权法》的实施使公民欢欣鼓舞。本文从行政法的角度对保护公民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私有财产权的行政补偿问题进行了探索。
从现有的法律制度来看,国务院在1991年颁发并于2001年6月予以修订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目前我国规范城市房屋拆迁活动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各地方政府也都是在这部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了当地的拆迁管理规定。但是,这样一部仅仅只有四十条简单条文的法律文件难以囊括所有房屋拆迁活动中的问题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注意到了其自身存在的弊端。因此,区分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的拆迁行为,厘清拆迁法律关系中政府、拆迁人、被拆迁人的法律关系,完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补偿法律制度,把政府的权力限制在公共利益目的的拆迁范围内,是贯彻《物权法》,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全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是对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补偿一般理论的论述。论述包括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和性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补偿的含义、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笔者在论述中区分了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的不同,进而界定本文讨论的重点是公益拆迁。第二章是对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补偿法律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通过比较借鉴外国的经验,论述行政补偿法律制度中三个核心的问题即公共利益的问题、正当程序的问题和公平补偿的问题。第三章是对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补偿法律制度存在问题的解决。论述主要包括公共利益的界定、正当程序的完善、公平补偿的实现三个方面。笔者整篇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补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但是不以国外的做法为主,论述中紧扣我国特有的土地二元结构制度和房屋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增强针对性以及研究的可操作性和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