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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1836)是18世纪美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他为美国宪法的制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为此麦迪逊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在麦迪逊的著作中所体现的政治思想构成了美国宪政体制的理论基础。本文将麦迪逊政治思想研究的范围主要集中在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的论文中的宪法的两条主要原则,即共和主义与分权制衡。这是因为,这些原则在美国宪政秩序中占据了核心的地位,而且它们也是麦迪逊最重要的理论贡献。麦迪逊在研究古典共和政体的过程中,创造性地论述了大共和国这一思想。他认为在大共和国中,由于人数众多,利益多元,更易于利用各种派系相互之间的倾轧使彼此的力量相对消减,从而为维护大共和国的各种利益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与空间。麦迪逊的分权与制衡思想也极具原创性。他认为应该以“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作为政府的组织原则,提出了分权与制衡和联邦制理论,意在利用这种体系来防范任何党派和集团侵犯其他党派和集团的权利和利益的发生,来维护社会的平衡与稳定。因此,对于麦迪逊政治思想的研究不仅能够使我们更加系统地、全面地了解美国的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同时也为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背景下,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为不断地发展与完善我国的政治文化与政治体制提供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