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间接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适用

来源 :苏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ier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一直是公司法学界的学者重点探讨的话题,而在实务界,因为各地法院对当前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理解不一,对于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定性和适用条件也出现了不同的裁判。本文所主要关注的复星与长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便引起了公司法学术界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而该案一审法院对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认定和间接股权转让中的具体适用的说理部分也引发争议。一审法院最终通过扩张解释的方式认为在间接股权转让的场合,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也可穿透适用,认定该案中海之门公司的人合性遭到了破坏,复星公司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了侵犯,对股权转让合同也作出了无效的认定。对于一审法院的这一判决笔者认为有失偏颇,一方面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权利性质和制度价值与间接收购的制度价值相衡量来看,笔者倾向于认为在当前日益复杂而活跃的商业活动中,应当更鼓励股权流动的自由以便利商事交易和降低交易成本,而不应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本已受到严重挑战的人合性而过度限制股权进入和退出的自由。另一方面对于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解释来看,应严格按照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的解释方法对其进行正确的理解,而不应以结果为导向对其任意扩张解释,因为扩张解释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和适用限度。在《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关于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般指向的是直接股权转让的场合,而并不包括间接股权转让的场合。进而再结合本文的案例,得出复星公司的优先购买权并未遭到侵犯的结论。此外,笔者还进一步提出,虽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并未对间接股权转让中如何保护其他股东的权利加以明确,但其他股东可以通过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添加“禁止变更控制权”的条款来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本文共分成三大模块,每个模块的基本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主要通过分析“复星与长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例引出本文的主要问题,即间接股权转让中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及《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能否进行扩张解释。首先简要概述“复星与长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基本案情,并通过图示对比的方式可视化地呈现股权交易发生前后的海之门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其次结合案件的审理法院之观点提炼中该案的争议焦点,并归纳一审法院对于这些争议焦点的分析和认定。最后通过结合上述分析引发本文的上述两个思考。第二部分主要围绕上述案例引发的思考之一“间接股权转让中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进行分析和论证,主要从四个维度出发:其一,结合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进行分析,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和人合性的理论基础进行归纳,并阐述其资合性为主、人合性为辅的特点,再结合本文案例对于海之门公司的人合性进行分析。其二,从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出发,先罗列了学术界对于股东优先购买权讨论的三大观点,并逐一分析之后表明本文的观点倾向于将优先购买权进行切分,总结出优先购买权在不同的阶段分别为期待权和形成权。随后结合当前的商业交易发展下已趋向于意思自治的趋势论述了本文所提及之案例中未实质侵害复星公司的优先购买权。其三,从间接股权转让的制度价值出发,详细阐述了间接收购的交易模式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提高经济效率,有利于实现合同整体的捆绑转移和为股权流动自由提供便利的特殊价值,并通过与维护公司人合性的价值衡量,得出更应当肯定间接收购的制度价值的结论。其四,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综合国内和国外的案例,笔者认为控制权的变更或转让并不直接等同于股权的转让,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并不应当直接扩张解释至间接股权转让的交易场合。第三部分主要围绕上述案例引发的思考之二“《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能否进行扩张解释”进行分析和论证。首先明确扩张解释的适用前提及限度,指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并无扩张解释的适用空间。其次结合本文案例中股权交易的各个法律要素,采用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的方法,进一步阐释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直接股权转让的场合,并不包含间接股权转让的交易场合。最后,对应到该案中,复星公司可通过在股东协议或海之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禁止控制权变更的条款来保障自己对于海之门公司的相对控制权,也即可通过另有约定的方式来维护海之门公司的人合性,而不应通过任意地对法律条文进行扩张解释的方式来达到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其他文献
《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明确提出了物理核心素养由“物理观念”“科学思维”“科学探究”和“科学态度与责任”这四个要素构成。物理观念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对学生结构化、系统化地认识客观世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运动与相互作用观念作为物理观念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整个高中物理学科的教学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准确认识运动与相互作用观念的内涵,了解运动与相互作用观念发展的过程,是实现物理
学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由此可见,我国判决离婚的依据是破裂主义。破裂主义这个概念由来已久,比较法上,英、美、德、法等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一原则的适用上要早于我国,而且立法模式以及采取的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婚姻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一方面,离婚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过度的自由又是导致轻率离婚的源头。如何平衡好
学位
作为确定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之一,过失相抵目的在于公平合理地分配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但是在疑难案件中,仅凭借模糊的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无法保证法官判决的合理性。本文将在探讨过失相抵理论依据的基础上,讨论受害人因伤自杀案件中过失相抵的适用问题,并从不同的典型案例中提取出其中的特殊因素,论证在不同因素影响下过失相抵的适用问题。最后,再解答受害人因伤自杀类案件中该如何结合上述特殊因素来适用过失相抵
学位
杷榔生物群目前在贵州共发现9个产地,产出大量的多门类生物,包括非矿化的节肢动物门纳罗虫属(Naraoia)。目前仅在台江革一和剑河辣子寨产地的杷榔生物群中发现该属动物化石。通过对这2个产地的纳罗虫属进行系统分类,仅鉴定出该属1种,即Naraoia taijiangensis Peng et al.,2012。杷榔生物群产出多个背甲完整和具有盲管的N.taijiangensi化石标本,本文主要依据剑
学位
小菜蛾,Plutella xylostella(L.)属鳞翅目菜蛾科,是十字花科蔬菜的世界性重要害虫之一。我国的甘蓝和花椰菜等十字花科作物的种植面积位居世界首位,为小菜蛾提供了充足的食物来源。但长期对于化学农药防治的依赖,使得小菜蛾成为抗药性发展最为严重的害虫之一,急需新的防治手段。“反向化学生态”是新兴的绿色控害方法,即通过阐明昆虫嗅觉分子机制,解析重要的嗅觉基因的功能,再依据其来设计成本低并且
学位
小产权房的执行是现今司法执行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现有法律的规定下,小产权房是否执行以及如何执行众说纷纭,未有定论。当前理论和实务界主要存在停止执行说、直接执行说、以物抵债说和区分对待说四种解决方案。但停止执行说无法发挥小产权房的价值和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直接执行说与现有法律规定不符;以物抵债说不但无法解决小产权房不得流通的理论困境,而且存在债权债务人串通规避法律的可能;区分对待说在部门协作上存在困
学位
学科核心素养是高中物理课程改革的主要方向,如何让本学科核心素养落地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融入物理学史进行教学是培养学生物理学科核心素养的有效策略之一。本文以“万有引力定律”的教学为例,以定律的发现史为线索,五次融入物理学史,把物理学史融入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中,充分利用物理学史来提高学生的学科思维水平,科学探究的能力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把学科核心素养落实在课堂的每一个环节中。
期刊
目的 探讨重复经颅磁刺激(rTMS)联合中药点舌疗法对脑卒中后昏迷促醒的影响。方法 选择98例脑卒中后昏迷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随机数表法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49例。2组均予常规治疗,对照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予中药点舌疗法,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联合rTMS精准定位治疗,比较2组治疗前后苏醒情况、昏迷程度、脑电图测试结果、脑功能障碍评分和神经功能障碍评分。结果 治疗后,观察组苏醒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
期刊
前人在黔中成铝区内已经做了大量有关成矿物质来源方面的工作,但由于区内与成矿相关的下伏地层形成时代跨度大,各下伏地层对含铝岩系的贡献程度无法得到较好的区分,因此本次研究选取黔中成铝区南北两侧具有不同时期下伏地层的地区作为研究对象,利用全岩地球化学、锆石U-Pb年代学、岩相古地理等方法,着重讨论各时期下伏地层在不同地区对含铝岩系成矿物质贡献程度的差异。研究表明,研究区早石炭世期间古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
学位
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