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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住宅为主的商品房市场不断发展,这对推动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商品房这种特殊商品在人们生活消费中的地位也日渐重要。现实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突出表现在商品房质量不合格、面积缩水、开发商虚假广告、隐瞒重大事实、房屋产权证难办等五类典型问题。但由于房地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滞后,使得大部分受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救济,从而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这一状况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生存利益,而且也不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针对上述商品房消费者出现的种种侵权问题,文章共分为三部分。(除引言和结语外)第一部分对商品房消费着权益作了简要论述,主要阐述了商品房及消费者权益的涵义,在此基础上,针对目前商品房是否属于《消法》调整的争议,对商品房是否属于商品,购房者是否是消费者作了简要分析,从而引出了商品房消费者应享有的具体权益。第二部分,文章通过考察在商品房消费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典型现象,分析导致商品房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立法上的缺陷,市场经济形态下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以及商品房市场管理不力造成的。第三部分,文章就针对侵害商品房消费者权益的原因提出相关完善措施。由于商品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涉及的方方面面比较多,限于篇幅有限,文章就仅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关注:一是立法完善方面;二是健全商品房市场管理中的若干制度,主要有限制开发商的市场准入制度、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商品房广告预审制度、开发商信息披露制度、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三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简要介绍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及在我国立法中的应用,在此基础上,针对商品房欺诈应适用《消法》第四十九条惩罚性赔偿规定及商品房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建议,从而加强对商品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