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民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出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阶层,一方面,他们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他们已经离开了农村进入城市工作和居住;另一方面,他们又不被接纳为城市市民,不能享受与城市职工平等的待遇。长期以来,农民工作为城市中的一个边缘群体,一直被排除在城市养老保障体系之外,同时也游离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之外。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的数量越来越多。现如今的农村,绝大部分家庭都有人在外打工,如果农民工老年生活没有保障,势必影响这些农村家庭的生活,影响整个农村的稳定。今后大量生活无着的老年农民工滞留城市,也将给城市的稳定、城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影响。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首先,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内在要求;其次,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农村的发展;第三,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第四,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第五,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第六,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是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可靠保证;第七,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民工的现实需要。 为了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问题,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在中央的指导原则基础上,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出台适合自己情况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或办法,本文选取了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模式:独立型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北京模式;纳入型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深圳模式;综合社会保险型——上海模式;“一厂两制”型的养老保险模式——山西模式。本文对这几种模式进行了分析评价,虽然这些模式为我国农民工养老问题的解决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但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 目前,我国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参保率低,覆盖面窄、退保现象严重、各方面积极性不高、各地政策不统一,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其原因主要有:第一,现行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本身存在问题;第二,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第三,社会保障立法方面的缺失;第四,政府在保障农民工权益中存在明显的错位和缺位;第五,企业方面的原因;第六,农民工自身原因。 本文对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提出了一些建议,提出了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制定须遵循的原则:第一,宏观上坚持统一性原则;第二,具体操作上应坚持分类分层指导的原则;第三,坚持渐进原则;第四,坚持广覆盖原则。建议将农民工养老保险纳入到城镇养老保险体系。选择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建议以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缴费率。取消退休前一次性支付个人帐户的做法,保证农民工统筹部分收益权。 此外,还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第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第二,加强立法,建立健全相关法规;第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相互协调;第四,加大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管理效率;第五,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