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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随着1994年分税制的推行,各地方政府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承担着越来越大的责任。然而,供给依赖于需求,提供合理的地方公共物品量离不开对需求的正确估计.与私人物品不同,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使得无法通过市场确立对其的需求,因此,需要建立新的理论和方法进行探究,以正确分析中国地方公共物品的需求及其特征。
在综述了国内外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理论之后,本文以中间投票人定理为理论基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和地级市级别上,分别建立了个人对地方公共物品需求的模型,并结合年鉴的统计数据对模型进行回归,确定了影响需求的显著因素,分析了中国地方公共物品需求的特征。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模型描述了个人对不同公共物品的需求情况,而在地级市级别,则分市级和市辖区研究了个人对一般公共物品和教育事业的需求。
总体看来,我国地方公共物品的需求,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征:首先,个人的收入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对地方公共物品的需求,需求收入弹性基本小于1;第二,在省与地级市之间、市级与市辖区之间、不同地区的城市之间,个人对地方公共物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表现为,在省级和市辖区中,所研究的公共物品的需求价格弹性的绝对值均大于1,而在市级,该数据均小于1;第三,从拥挤系数来看,省级和市辖区的公共物品的拥挤系数都小于-1,说明存在较严重的“拥挤效应”,而在市级中,拥挤系数均为正,意味着存在“规模效应”;第四,东、中、西部的城市中,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存在较大差别。
然而,受制于年鉴数据的有限性和中间投票人定理的适用性,本文的研究并不完备,在界定拥挤函数的形式、对变量的系数进行估计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