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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行政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的深入发展,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开始日益活跃在理论和实践中。行政效能,作为一个综合的评价指标,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管理目标,在从事公务活动时,发挥功能的程度及其效益、效果的综合体现,包括经济、效率、质量、顾客满意、公平等,强调的是数量与质量、功效与价值、目的与手段、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机关,是当今政府治理与行政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效能建设是现代政府治理与行政管理中的关键性问题,古今中外不少政治家和公共行政研究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政府效能建设进行了大量的探索,而以市场为导向的西方新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为我国效能型政府建设提供了一些经验和借鉴,其理念、技术、方法在我国政府机关建设中得到应用和发展。税务机关是肩负为国聚财职能的政府部门,在新形式下,只有对自身角色与职能进行重新审视与调整,顺应公共行政的发展趋势,才能更好地满足政府、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本文着重从税收行政执法的角度,通过对税务系统行政效能建设的分析整理,深入考察行政效能建设的产生背景、税务系统行政效能建设的具体措施和社会效果。虽然地税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效能建设无止境,只有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不断挖掘潜力、释放潜能,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效能建设才能持续深入向前推进。文章在总结系统效能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提炼、归纳出加强税务系统行政效能的六大监管机制,即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长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障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科学的预警机制等,以责任机制为总抓手、教育机制为基础、制度机制为核心、监督机制为保障、激励机制为重要手段、预警机制为必要条件,各机制既独自发挥作用,又互为补充,相互影响,共同推动效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