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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什么?这是一切文学理论所面临的第一个也是最根本的问题,其它所有的问题都是由此衍生出来的。而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也就是关于文学本体论的研究。文学本体论在西方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它的演变过程与哲学本体论的演变相关。打开西方美学史,我们可以发现对文学本体论的不同思考,如古希腊诗学的模仿说、中世纪的象征论以及近代诗学的再现说和表现说等。所有这些学说和理论都想要回答“文学是什么?”这一问题,但没有一个学说能真正做出回答,它们多是将文学的某一方面的属性当作文学的全部本质。本文的第一部分首先梳理了从古希腊诗学到西方现代美学的文学本体论,阐述了各时期对文学本体论的看法以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即它们只揭示文学艺术某一方面、某一层次的本质而未能概括文学整体的本质特征。其次论述了西方哲学本体论范式转变的背景下对文学本体论的重新思考,即从“本体”转向“存在”。文学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存在于某个空间中的事物,文学是一种精神现象,它时时处于变化之中,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我们应该在动态中去把握“文学存在”,走向文学存在本身,在存在论的模式下去探讨文学,要从文学本身所显现给我们的那样去考察它。文学存在离不开世界、作家、作品、读者这四个基本要素,文学存在就表现为这四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交流与对话的动态过程。因此,本文的第二部分以文学作品为基点,分别论述了文学作品与世界(客观世界和作家的主观世界)、文学作品与读者之间所表现出的相互作用、相互交流与对话的镜像关系。但构成文学存在的四要素之间的镜像关系也不是封闭的、孤立绝缘的。相反,镜像关系之间也是开放的,相互联系的。不仅作品与世界、作品与读者之间存在着互动的镜像关系,而且作品与读者、作家与读者之间也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文学存在正体现于这种开放着的镜像关系之中。因此,本文第三部分着重论述了文学的存在方式,即世界、作家、作品、读者之间的交流与对话活动。此外还把文学存在看作创造与接受的社会交流过程,把文学存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进行探讨,揭示了文学存在的社会交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