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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公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快速发展的网络日趋成为公民表达诉求的主要途径,也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人员的虚拟性和多元性、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和瞬时性、事件的难以控制性等特征,使得政府传统的管理方式无法有效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时代政府面临的新型危机形态。如何正确认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如何有效治理并引导网络生活,维护网络秩序是当前政府治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以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策略为研究对象,以公共治理理论为依托,从丽水市政府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现状入手,总结中国目前网络群体性事件应对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政府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创新方案。公共治理理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中国基于传统政府管制思路而采取的应对对策中存在的“失灵”现象,对中国有效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本文以丽水市为个案进行现状考察,认为中国当下治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体系是以管制为出发点制定的,存在着政府应对手段单一、回应性不足、信息公开程度不够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命令与控制”的管理方式、“政府本位”的行政理念、公共参与权与监督权未得到充分保障。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共治理理论,本文提出在治理理念上由政府规制向多元化治理转变,在治理主体上形成政府主导,公众与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格局,在治理程序上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在治理方法上建立多样化的协商引导机制,以实现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