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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观念是人类一切自觉活动必不可少的逻辑条件,人类在研究任何社会现象的普遍联系的过程中,都离不开以因果和因果关系作为基本原则的指导。因果观念在历史上引发过许多的争议,笔者对因果关系理论研究的产生和发展的经历作了简单的疏理并对其理论加以检讨和评估之后,从逻辑的角度对因果关系(决定论的因果关系)的定义及其所有形式进行了原初的和大范围的调查,并对其各种演绎或归纳推理形式进行了研究,这一项研究是对判定性因果联系的逻辑和联合性因果关系的逻辑研究的一个补充。 本研究是从因果关系最明显的和最强的范例形式出发,依据其定义,从中抽象出四种区别因果关系的类型或四种普遍的分类:即:完全的因果关系、部分的因果关系、必要的因果关系和或然的因果关系。当这些种类的命题和他们的否定命题以各式各样的形式联合在一起,并对其可靠性进行测试时,一般发现只有这四种因果关系或特殊的因果判断,是令人信服的。从而进一步探讨其逻辑形式、推理形式以及其必然性,以期能帮助人们在现实世界中更好地理解究竟什么是「原因」,什么是「结果」,「原因」与「结果」之间到底具有什么样的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