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
伤害因其常见、多发、致残率高、后遗症多、潜在寿命损失率大等特点,已成为日益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其中儿童又是极易发生伤害的高危人群。本研究旨在了解小学生非故意伤害的流行病学特征及其影响因素,为家长、学校和相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预防策略提供理论依据。
方法
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芜湖市4所小学1~6年级,共923名小学生及其监护人作为调查对象,利用家长会期间展开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916份,有效回收率为99.24%。采用χ2检验分析小学生伤害的性别、年龄、性格等分布差异,采用Wilcoxon秩和检验分析伤害组和非伤害组监护人有关伤害知识、态度和行为(Knowledge, Attitude, Practice, KAP)水平的差异。对可能影响监护人KAP水平的因素进行最优尺度回归,对可能影响小学生非故意伤害发生及伤害发生倾向的因素进行多因素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
结果
1.小学生非故意伤害发生的一般情况
过去一年中,小学生非故意伤害发生率为31.77%,非故意伤害事件发生率为46.62%;其中伤害类型以跌倒/坠落伤(30.91%)最常见,夏季高发(50.59%),发生地点多见于家中(42.39%),发生部位多见于下肢(28.10%),伤害多由自己致伤(55.74%),以轻度伤害(微小或表皮伤害)占多数(61.59%),伤害多由自己或他人进行紧急处理(42.21%),多数小学生伤后痊愈(79.63%)。
2.监护人KAP水平及其影响因素
将监护人KAP项目进行评分后显示:最低分11分,最高分28分,仅有5人的KAP总分为满分(0.55%)。其中,知识条目的中位评分为7(6~8),态度条目的中位评分为6(6-7),行为条目的中位评分为9(8-10),KAP评分中位评分值为23(20-24)分。伤害组监护人知识、态度、行为及KAP评分均低于非伤害组监护人,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01)。最优尺度回归分析显示,监护人伤害KAP评分影晌因素的重要度由大到小依次为:监护人教育水平、家庭人均月收入、监护人职业、年龄分组、年级组别、婚姻状况、监护人与儿童关系。
3.小学生发生非故意伤害的影响因素
儿童非故意伤害发生的保护因素有:监护人有关伤害KAP评分高(OR=0.855)和家长接送上下学(OR=0.459)。危险因素为:男童(OR=1.971)、9~11岁年龄段(OR=2.157)、性格为中间型(OR=1.816)或外向型(OR=2.213)、与同学相处存在困难(OR=1.684)、家庭生活燃料煤炉或液化气(OR=1.468)、学校附近有机动车辆出入(OR=1.570)和学校或小区附近有打架斗殴现象(OR=1.468)。
4.小学生非故意伤害发生倾向的影响因素
小学生非故意伤害发生倾向的保护因素有:监护人有关伤害KAP评分高(OR=0.848)。危险因素有:男童(OR=2.245)、与同学相处存在困难(OR=1.787)和经常在校外摊点吃东西(OR=1.945)。
结论
芜湖市小学生非故意伤害发生率较高,且存在伤害倾向性儿童,伤害发生及发生倾向的危险因素较为明确。监护人应是主要的干预对象,需加强对监护人的伤害教育和培训力度,普及伤害相关知识,同时重点关注伤害高发和多发人群,普及高危学生群体的伤害预防知识,以减少非故意伤害的发生。
伤害因其常见、多发、致残率高、后遗症多、潜在寿命损失率大等特点,已成为日益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其中儿童又是极易发生伤害的高危人群。本研究旨在了解小学生非故意伤害的流行病学特征及其影响因素,为家长、学校和相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预防策略提供理论依据。
方法
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芜湖市4所小学1~6年级,共923名小学生及其监护人作为调查对象,利用家长会期间展开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916份,有效回收率为99.24%。采用χ2检验分析小学生伤害的性别、年龄、性格等分布差异,采用Wilcoxon秩和检验分析伤害组和非伤害组监护人有关伤害知识、态度和行为(Knowledge, Attitude, Practice, KAP)水平的差异。对可能影响监护人KAP水平的因素进行最优尺度回归,对可能影响小学生非故意伤害发生及伤害发生倾向的因素进行多因素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
结果
1.小学生非故意伤害发生的一般情况
过去一年中,小学生非故意伤害发生率为31.77%,非故意伤害事件发生率为46.62%;其中伤害类型以跌倒/坠落伤(30.91%)最常见,夏季高发(50.59%),发生地点多见于家中(42.39%),发生部位多见于下肢(28.10%),伤害多由自己致伤(55.74%),以轻度伤害(微小或表皮伤害)占多数(61.59%),伤害多由自己或他人进行紧急处理(42.21%),多数小学生伤后痊愈(79.63%)。
2.监护人KAP水平及其影响因素
将监护人KAP项目进行评分后显示:最低分11分,最高分28分,仅有5人的KAP总分为满分(0.55%)。其中,知识条目的中位评分为7(6~8),态度条目的中位评分为6(6-7),行为条目的中位评分为9(8-10),KAP评分中位评分值为23(20-24)分。伤害组监护人知识、态度、行为及KAP评分均低于非伤害组监护人,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01)。最优尺度回归分析显示,监护人伤害KAP评分影晌因素的重要度由大到小依次为:监护人教育水平、家庭人均月收入、监护人职业、年龄分组、年级组别、婚姻状况、监护人与儿童关系。
3.小学生发生非故意伤害的影响因素
儿童非故意伤害发生的保护因素有:监护人有关伤害KAP评分高(OR=0.855)和家长接送上下学(OR=0.459)。危险因素为:男童(OR=1.971)、9~11岁年龄段(OR=2.157)、性格为中间型(OR=1.816)或外向型(OR=2.213)、与同学相处存在困难(OR=1.684)、家庭生活燃料煤炉或液化气(OR=1.468)、学校附近有机动车辆出入(OR=1.570)和学校或小区附近有打架斗殴现象(OR=1.468)。
4.小学生非故意伤害发生倾向的影响因素
小学生非故意伤害发生倾向的保护因素有:监护人有关伤害KAP评分高(OR=0.848)。危险因素有:男童(OR=2.245)、与同学相处存在困难(OR=1.787)和经常在校外摊点吃东西(OR=1.945)。
结论
芜湖市小学生非故意伤害发生率较高,且存在伤害倾向性儿童,伤害发生及发生倾向的危险因素较为明确。监护人应是主要的干预对象,需加强对监护人的伤害教育和培训力度,普及伤害相关知识,同时重点关注伤害高发和多发人群,普及高危学生群体的伤害预防知识,以减少非故意伤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