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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础设施是我国社会历史发展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基层水利事业的发展事关国计民生,尤为重要。保护水资源、维护水利基础设施,宣传水土保持是水行政执法者的职责,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水利事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关注基层水行政执法,突破基层水政执法困境,推动基层水行政执法的快速发展,是保障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目前,水政执法是国家合理开发与利用水资源的有力保障,更是维护良好水事环境的有效手段。自1988年第一部《水法》颁布以来,水利事业进入了法制领域,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和改进,逐渐形成了依法管水、依法治水的新格局。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当前,我国的水事违法案件以更加复杂性、隐蔽性的方式不断上涨,基层地区情况更甚。非法采砂取土、破坏河道秩序、未经许可对水资源的滥用和开发、违规乱搭乱建造、人为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影响行洪防洪,危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目前国家涉水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权责不清晰,导致重复执法,降低执法效率;基层执法仍然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基层行政执法主体能力较弱,缺少权威性;涉水违法行为复杂多样,水政执法人员能力有限;地方政府受经济利益的影响,干预行政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基层群众水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形成良好的知法懂法氛围等问题;水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太小,缺少威慑力等基层水事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基层水政执法。进一步说,这个结果背后凸显的是传统水利执法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化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困境,而提高水政执法能力就成为破解当前困境的关键。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水利部门的基本职责,水行政执法是保障水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水的重要体现。提高水政执法能力是维护良好的水事环境的基础保障,是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我国水利事业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加速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如何做好新的历史时期水行政执法工作也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2002年10月,新《水法》的出台施行,加快了传统水利向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水利迈进的步伐,成为我国依法治水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本文在仔细研究大量基层水行政执法现状的基础上,以陕西省旬邑县为个案研究,对比学习水行政执法先进地区、借鉴国外水行政管理经验,归纳总结出当前我国基层水政执法现状及问题,力求科学深入的分析基层水政执法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