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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属矿山开发过程中引发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主要是采矿废渣、尾矿的不合理堆放造成的占用土地、诱发泥石流等,由于金属矿山废水以及废渣中重金属元素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高,因而其污染问题突出。针对典型金属矿山开发过程中引发的矿山地下水环境问题,开展矿山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特征以及评价方法研究。在深入分析前人成果基础上,开展研究区重金属污染源、地表水与地下水重金属含量统计特征研究。结果表明,枯水期地表水Se、Mn、Hg、As、Sb的超标率分别为62.5%、25%、12.5%、87.5%、100%,而其它重金属的超标率为0;丰水期地表水As、Sb、Se、Pb、Hg的超标率分别为100%、100%、50%、12.5%、12.5%,而其它重金属的超标率为0。枯水期地下水Sb、As、Ni的超标率分别为93.8%、70.5%、17.6%、11.1%,而其它重金属的超标率为0;丰水期地下水As、Pb、Se的超标率分别为85.7%、14.3%、14.3%,而其它重金属的超标率为0。研究区地下水中Se、Zn、Mn、Hg的含量在枯水期要大于丰水期的,Pb、As、Sb的含量在枯水期要小于丰水期的;而在地表水中Mn、Zn的含量在枯水期要大于丰水期的,Hg、As、Se、Pb、Sb的含量在枯水期要小于丰水期。受地层溶虑作用、吸附作用等影响,除Pb、Mn外地下水中重金属含量要小于或等于地表水中的。确定了地表水、地下水重金属的超标元素及其含量区间,为金属矿山地下水污染监测技术方法与仪器研发提供依据。地表水重金属超标元素为Sb、As、Se、Mn、Hg、Pb,其含量区间分别为0.205-179.07mg/l、0.01-561.54mg/l、0.002-0.184mg/l、0.01-0.211mg/l、0.0003-0.0033mg/l、0.01-0.015mg/l,其中Sb、As、Se、Pb的平均质量浓度超过了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地下水重金属超标元素为Sb、As、Se、Pb、Ni,其含量区间分别为0.003-134.81mg/l、0.01-2.72mg/l、0.002-1.77mg/l、0.01-0.022mg/l、0.002-0.021mg/l,其中Sb、As、Pb、Se的平均质量浓度超过了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进行地下水重金属之间的相关分析、与其它组分的相关分析、与其它组分的聚类分析以及主成份分析。地下水中Hg和Pb,As和Zn,Mn和Hg,As和Hg是负相关关系。在Hg含量高的样本中Pb、Mn、As的含量相对较低,在As含量较高的样本中Zn的含量也相对较低,其它重金属的来源差异较大。而pH对该研究区重金属元素的影响较小。聚类分析结果显示该研究区的地下水重金属可分为两类, Zn、Cu、 Mn、Pb、Hg、As一类,Cr、Cd一类。主成分分析将Zn、Hg、Pb、Mn、As等五种重金属元素Zn、As、Hg、Pb、Mn、Se等五种重金属划分为两个主成分,用这两个主成分来评价地下水的重金属污染状况只有有大于59%的可靠性,不符合主成分分析累计方差贡献率大于80%的原则。研究区主要污染源,经过不同的污染方式、污染途径和水文地球化学作用的影响,该区的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特征主要表现为:Sb、As、Pb、Se、Ni等元素异常,并且Sb、As、Pb、Se的平均质量浓度超过了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在地下水重金属含量统计特征、相关分析、聚类分析、主成分分析等基础上,确定研究区地下水重金属污染评价指标为:锌(Zn)、砷(As)、汞(Hg)、铅(Pb)、锰(Mn)、硒(Se)等6种。选择内梅罗指数法、模糊综合评判法、支持向量机法3种方法对研究区地下水重金属污染进行了评价,并进行了对比分析。评价结果显示支持向量机法和内梅罗指数法能较好地反映研究区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的实际状况,另外考虑到内梅罗指数法需要进行人为的污染评价等级划分,支持向量机法在金属矿山地下水重金属污染评价方面更具应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