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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不断的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我国的经济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居民的各方面生活条件日益提高,与之相伴的是环境的日益恶化,并且越来越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转变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走集约化的经济发展道路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共同追求的新常态。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方针,习近平同志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关乎现实和未来,要对当前我国环境的污染问题和治理的紧迫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提高思想上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程度,本着对人民和子孙后代负责任的态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序进行,我们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直接影响着党和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的成败,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是企业履行其环保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立法和实施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企业通过环境信息披露向利益相关者传达其环保责任的履行情况,与此同时,环境信息披露又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企业相关环境活动的重要媒介。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影响因素方面的相关研究文献,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历程,并分析了委托代理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公共压力理论等经典理论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作用,通过借鉴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分析得出对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因素,并且结合我国生物制药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现状找到研究的切入点,进而提出了相关研究假设。文章的实证部分对我国生物制药类上市公司2006——2013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现状进行了相关的描述,然后对生物制药类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公司的规模、盈利水平、实际控制人性质、负债规模、董事会特征、以及成长性对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存在显著影响。并且证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可以促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改善。文章最后结合研究结论和我国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分别对政府、上市公司以及公众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并指出了本文的研究不足和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