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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式发展是指落后国家或地区为了缩小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距,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往发展的经验教训、直接吸收最新的人类文明成果,以尽快达到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近或相同的发展水平。其主要理论来源为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跨越论”、邓小平的“台阶式理论”和西方学界的“后发优势”理论。开展本研究,不仅有助于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丰富马克思社会发展模式理论的区域性研究;而且对深入推进新疆开发、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保障国家安全等,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文章从发展模式和跨越式发展的含义、特征、本质、类型等相关理论分析入手,重点考察了新疆跨越式发展的科学定位及其目标,分析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意义。在此基础上结合新疆推进跨越式发展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从哲学层面上对新疆在推进跨越式发展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进行思考,具体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意义”。概述了发展模式的含义、本质、类型和特征,提出了跨越式发展是发展模式的一种形式,是以科学发展为理论前提,以一定的时空条件为其发展保证,以后发赶超为其核心价值追求。在此基础上,阐明了新疆跨越式发展的科学定位及其目标,进而得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性:有利于推进新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利于确保边疆地区的长治久安;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第二部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条件”。分别从马克思社会发展跨越理论;邓小平“台阶式”理论;西方“后发优势”理论阐述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理论依据;并对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现实条件进行了探究,分别从新疆得天独厚的地缘条件和资源优势、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我国社会发展及东部地区发展的成功经验、中央及19省市对口支援新疆发展的战略四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三部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需处理好促进新疆经济发展与解决民生之间的关系、夯实长远发展基础与应对短期困难之间的关系、发挥政府调控作用与市场机制之间的关系、开发自身比较优势与全国支援之间的关系。只有实现这几对关系的和谐处理,才能使新疆的跨越式发展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