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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民主和法治的基石。网络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角色的媒介,它以独特的形式打破了传统媒体在表达自由方面的局限性和垄断地位。可以说,由于网络这一现代媒介的出现,公民的表达自由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不仅如此,网络还具有匿名性、无限开放性、自主性以及交互性等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特征,这些特征为人们借助网络传播思想、发表意见提供了高度的自由。可以说,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人们的自我价值、观念、情绪的表达都不再是个难题,博客、电子布告栏(BBS)、聊天工具等都可以成为倾诉的对象。网络为表达自由开辟了一条更加自由、便捷的实现形式。然而,公民在行使网络表达自由权时,经常会引起公民的网络表达自由权与国家的安全以及与公民的其它权利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国内有关网络表达自由的研究近年来有了一定量的提升,但我们必须承认的是,这种量的提升并没有带来质的变化。整个领域的研究仍缺乏系统性,研究仅仅处于起步阶段,研究者们通常处于“各自为政”的状况。这种高度的自由既有积极的价值,同时也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这必然会引起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对网络表达自由的关注。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网络表达自由和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各国在对网络表达自由进行保护的同时,也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制。本文从网络表达自由的概念出发,分析了网络表达自由不同于在传统媒体下的表达自由的特征,主要包括网络表达的匿名性、无限开放性、自主性和交互性。正是由于网络表达自由不同于在传统媒介下的表达自由,文中在第三部分分析了对网络表达自由进行规制的原因,即公民的网络表达自由权时常与国家的安全、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以及著作权等发生冲突。文中在第四部分主要分析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在对网络表达自由进行规制方面的经验。其目的是寻找出两大法系国家在网络表达自由规制方面的基本程序,以便能更好地为我国的网络表达自由的规制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此基础上,为了网络表达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的国情,第五部分提出了如何对我国的网络表达自由进行规制的几点思考,如加强在网络表达自由规制方面的立法、强化政府的行政责任、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加强技术手段的控制以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