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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关注进入21世纪、尤其是自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中国公民社会领域中出现的新变化与新发展。笔者认为在此期间,中国公民社会发生的最引人注目、最具全局影响意义的新变化是:市场力量开始主动参与和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并由此孕育出了一批新型公民社会组织(CSO,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以企业或企业家成立的大型非公募基金会为典型代表。本文深入研究了市场力量的积极介入及其所催生的大型非公募基金会组织给中国公民社会带来的全新变化与影响,进而揭示了这种变化产生的原因与机制。
文章通过典型个案研究的方法,提炼出了大型非公募基金会与早期的官办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和草根NGO相比所具有的新变化和新特点,总结了大型非公募基金会的出现对于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大型非公募基金会较之官办NGO和草根NGO,在治理结构和管理运作等方面表现出更强的独立性、规范性、专业性、透明性和创新性特点,表明其能力和水平较过去的非营利组织有了很大的提高。大型非公募基金会致力于为草根民间组织提供资源、助推民间公益的发展,其出现有利于改善公民社会领域的资源分配格局,扭转官办NGO垄断大部分资源、草根NGO则资源匮乏的失衡局面。大型非公募基金会不仅以其能力和实力引领并推动了公民社会部门的新发展,而且积极促进了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三部门之间的对话与合作。
在回顾现代西方公民社会发展历史的基础之上,本文借鉴公民社会理论中的“国家--市场--社会”三元分析框架来解释为什么公民社会领域会出现新的组织形态,公民社会领域的新变化是如何产生的。首先,市场化改革和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社会问题和公共需求对非公募基金会的出现提出了迫切的现实要求。其次,市场经济的成熟与壮大为公民社会部门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源和动力,为非公募基金会的出现提供了物质基础、阶层基础、价值理念等多方面的支持。最后,为适应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的要求,政府部门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导致政府对公民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变,为非公募基金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制度环境。
中国公民社会的发育虽然还很弱小,尚处于初始阶段,面临着许多问题与制约,但是近年来大型非公募基金会的出现表明公民社会有了新的生长点和发展动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政府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领域的自组织能力会不断增强,中国公民社会必将进一步成长和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