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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最终目的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进及资本市场的完善,企业之间为追求效益最大化而逐步走向联合成为重要的经济现象。这也催生了人们对新的企业形式的需求,导致了基于公司制度的又一次创新。关联企业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它以适应生产集中、追求规模经济效益为目标,是一种创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关联企业在经营上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这也在法律上得到了认可和保护。然而关联企业在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获得规模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孳生了一些对社会整体有害的经济行为。其中,关联企业内部的避税问题已经越来越多地引起社会的关注。关联企业内部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可能基于追求规模经济效益、加强竞争能力、垄断市场、避免风险、降低成本、寻求合作等考虑,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躲避税负。不当的关联交易会造成税收永久性流失或不断推迟税收缴纳时间,从而给国民经济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由于关联企业及其内部的关联交易具有利弊的两面性,因此对其既不能完全禁止,也不能放任自流,只能通过相应法律规范的设计对其加以规制。本文重点在于分析关联企业避税增利的机制及几种主要避税形式,并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规制规定,探究如何对关联企业避税问题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提出一定的建议。本文第一章主要是明确关联企业及避税问题的法律界定。第二章主要是对关联交易及其避税增利的成因与机制进行探讨。第三章则对关联企业避税的主要形式及危害进行了分析。第四章作为本文的重点,探讨了关联企业避税的法律规制,对完善我国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税制提出了一定的建议。结语部分阐明本文主要从税法的视野来探讨对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仅仅涉及了一种法律途径而已,指出只有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协同作用,实现对关联交易的有效法律约束,才能从根本上规制关联交易,使之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