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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结构进行了三次大的调整,目前正在进行的是第三次结构调整。在这一轮的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农业区域分工可以说是一个核心问题。而农业区域分工又是基于比较优势的客观存在,所以说研究农业结构调整中的区域分工问题就必须要研究农业比较优势。我们知道一国或一省的平均水平有可能掩盖地区差异,在某个省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可能在某些地市并不具有优势,反之亦然。正是基于以上的认识,笔者选择了研究豫东南地区农业结构调整中的区域分工问题。本文首先对文章的研究背景和意义作一陈述,并大致介绍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与结构、技术路线与相关方法。紧接着回顾了国内外对于所要研究的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论述了比较优势相关理论和区域分工理论。在此基础上,介绍了本文研究所涉及的一些重要概念:农业产业结构、区域分工、专业化。探讨了产业结构调整与区域分工之间的关系:区域分工与专业化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始动力;产业结构调整对区域分工的协调与深化。分析了农业区域分工的前提,也就是农业比较优势,接着对农业比较优势的表征要素和农业比较优势的形成要素进行了分析。这些分析为后文奠定了研究基础。基于以上分析,文章以比较优势理论为指导,采用综合比较优势指数法,利用2006年至2012年的数据,分别测定了河南省部分农产品以及豫东南地区四个19种农产品的规模优势指数、效率优势指数、效益指数以及综合比较优势指数状况,测算结果表明:信阳市在水稻、油菜籽、水产品生产上综合比较优势相当明显,同时在梨子和桃子这一类水果产品上也具有综合比较优势。商丘市在梨子、羊、苹果、大豆、牛、棉花、小麦、玉米生产上具有综合比较优势。周口在桃子、大豆、棉花、羊、红薯、芝麻、梨子、小麦、生猪、淡水鱼、玉米的生产上具有综合比较优势。驻马店在芝麻、花生、甲壳类、生猪、牛、小麦、玉米、桃子的生产上具有综合比较优势。根据比较优势原理,各个地区应该根据其综合比较优势指数的大小相应扩大该种农产品再生产。通过对豫东南地区农产品比较优势进行综合比较优势的测定,这为豫东南地区农业区域分工提供了依据并指明了方向。然而我们想问,现实中的农业分工是合理的吗,是按照比较优势来进行的吗。这就需要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确切的说就是要对豫东南地区农产品生产专业化与比较优势变动的协调性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发现豫东南地区部分农产品专业化变动与协调性变动相符合,但是也存在着二者之间相背离的问题。对于背离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市场价格的波动引起导致农民无所适从、比较优势难以发现、政府的过度干预、分割的区域间市场、微观个体自身的局限性等。最后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因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