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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义的模糊性是国内外学者所关注的重要问题,词语表达概念的模糊性是语言逻辑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词语表达概念的语义模糊性主要是指词语在表达概念的过程中由于事物类属划分的不分明而引起的判断上的不确定性,或者是人们认识事物时关于类属边界或性质状态的亦此亦彼性、非此非彼性。其模糊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词语表达概念的逻辑特征的模糊性和词语表达概念这一中间环节的模糊性。因为概念与词语的模糊性从实质上来看就是词义的模糊性,所以研究词语表达概念的模糊性必须要从词类和义项两方面着手具体分析,虚词只有语法意义而没有词汇意义,所以不表达概念,因此不在我们研究的范围内,本文重点研究实词,特别是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实词在表达概念中所出现的语义模糊性,并从义项的角度,重点考察研究了多义词、同义词与反义词等义项在表达概念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词义模糊性。产生语义模糊性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客观事物成相的差异性。客观事物通过主体得以反映有一个成相的过程。人所理解的客观事物是通过人的双眼和大脑反映出的该事物的“身影”,而这个“身影”通过这些介质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失了真,事物的成相就出现了差异性,所以我们所理解的客观事物就出现了语义模糊性。这也可以通过弗雷格的认知三角形理论来理解。二是语言主体认知能力的局限性。要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首先就要依赖认识主体的认知能力以及知识范围。由于语言主体认知能力的不同,而导致对客体的认识的不同,从而产生主体认识的语义模糊性。三是语符工具表达能力的局限性。大千世界是纷繁复杂的,而语言符号是有限的,仅有的语符工具不足以精确地表达万事万物,因此,词语在表达概念的过程中也就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语义模糊性。主客观因素对词语在表达概念时出现的语义模糊性都产生一定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因果联系,它们是共同发挥作用的,因此,我们在选择词语来表达概念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上述三个因素,不能将三者割裂开来,不能单独从某一方面来下结论。在言语交际中,正确认识和巧妙运用词语表达概念的语义模糊性这一特征,能使语言表达更规范,更具有灵活性,既能较好地完成交际任务,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让读者得到美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