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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劳动关系是直接影响社会、企业、家庭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正发生着深刻变革,这种变革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引发了各种矛盾和问题,其中一个比较新的问题就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近年来,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保障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协调好农民工群体的劳资矛盾,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是一个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全局的至关重要的问题。通过集体协商解决劳资双方的矛盾纠纷己经成为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和有效手段,因此解决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工资纠纷问题也同样适合,而且十分必要和紧迫。寿光是“中国蔬菜之乡”,2007年全国工会组织农民工入会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在这里召开,寿光市探索实践了农业产业链建会模式在全国推广,而在农业产业链建会的同时如何开展集体协商?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协商?成为广大农民工群体最为关注的焦点,值得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本文以农业产业链集体协商为研究主题,运用理论和实践结合、文献研究和调查研究结合、系统分析等研究方法,从国家和社会对集体协商进行探索的大背景出发,引入了国内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介绍了国内外集体协商的发展历程和当前我国推行集体协商的法律政策基础。以山东寿光为例,介绍了寿光市农业产业的发展、产业农民工现状及面临的突出问题,创造性提出了农业产业链五种建会模式、五种协商方法和六大步骤16项规范动作,通过对寿光市农业产业链集体协商运作模式的研究,对产业集体协商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到目前寿光市集体协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集体协商的对策和建议。本文通过对寿光市农业产业链集体协商的研究,将原本职工与企业之间的集体协商拓展到了农民工与产业行业协商,将集体协商机制引入到农民工领域,不仅有利于协调劳资双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引导农民工理性合法地反映诉求,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而且能够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也能够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真正实现共建共享。因此,开展农业产业链集体协商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是具有前瞻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