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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宫颈癌术后调强放射治疗(IMRT)髂骨骨髓受照剂量、体积与血液学毒性的关系。 方法:回顾性分析56例宫颈癌根治术后辅助放疗的患者,放疗采用IMRT联合阴道残端近距离治疗;外照射DT50.4Gy/28f/5W。并行紫杉醇+顺铂同期和/或同步化疗2-4个周期。髂骨骨髓勾画在定位CT上进行;包括股骨头水平以上的全部髂骨;仅画骨髓腔而不包括骨皮质;勾画时窗宽为500HU窗位为200HU。治疗期间每周复查血常规。血液学毒性按CTC3.0标准评估,以放疗过程中白细胞、中性粒细胞绝对值、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中最低一次作为分级评估记录。将Ⅰ级-Ⅱ级血液学毒性与Ⅲ级-Ⅳ级血液学毒性定合并分析。分别比较血液学毒性的程度(Ⅰ-Ⅱ级或Ⅲ-Ⅳ级)与髂骨骨髓接受1000cGy(V10)到5000cGy(V50)体积之间的关系。并行单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血液学毒性Ⅲ-Ⅳ级发生率与年龄、化疗周期数、FIGO分期、病理类型、高危复发因素等的相关性,连续性变量用均数±标准差和中位(四分位间距)描述,采用t检验、Wilcoxon秩和检验、多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血液学毒性Ⅲ-Ⅳ级发生率与髂骨骨髓V10-V50剂量体积、化疗周期数的相关性,运用χ2检验以V40中位数为界行组间比较。 结果:56例患者勾画髂骨骨髓体积在138.31cm3-184.43cm3之间,中位体积164.41 cm3。11例(19.6%)出现I级血液学毒性,12例(21.4%)和26例(46.4%)分别出现II、III级血液学毒性,7例(12.5%)出现IV级血液学毒性。Ⅲ-Ⅳ级血液学毒性患者占总人数的41%(23/56),Ⅰ-Ⅱ级血液学毒性患者则占59%(33/56)。血液学毒性Ⅲ-Ⅳ级发生率与髂骨骨髓V10和V20无相关性,与V30、V40、V50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4;P=0.031;P=0.037)。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仅髂骨骨髓V30和V40有统计学意义(P=0.018;P=0.039)。多因素分析认为髂骨骨髓V30、V40及化疗周期数均均是影响血液学毒性Ⅲ-Ⅳ级发生率的独立因素。参照RTOG0418研究方法,以V30中位数(56.6%)、V40中位数(22.5%)为界,分别比较两组间血液学毒性Ⅲ-Ⅳ级发生率。发现当V30>56.6%血液学毒性Ⅲ-Ⅳ级发生率为85.7%(24例),而V30≤56.6%时仅为32.1%(9例);V40>22.5%血液学毒性Ⅲ-Ⅳ级发生率为78.6%(22例),而V40≤22.5%时则仅为39.3%(11例)(P=0.001;P=0.003)。同时化疗周期1-2周期(同期化疗)患者血液学毒性Ⅲ-Ⅳ级发生率为44.7%,疗程3-4周期(同期化疗+同步化疗)的患者则为72.5%,(P=0.0094)。 结论:宫颈癌术后IMRT中髂骨骨髓V30、V40与血液学毒性Ⅲ-Ⅳ级发生相关。提示限制V30≤56.6%和或V40≤22.5%对于保护髂骨骨髓功能具有一定意义。而化疗周期数的累加也是影响血液学毒性III-IV级发生的关键因素。